蜀山区井岗镇2026年机关办公楼中央空调用油采购及配送[2026]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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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井岗镇2026年机关办公楼中央空调用油采购及配送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井岗镇2026年机关办公楼中央空调用油采购及配送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1条代理费用更正为

28.1

代理费用

(1)金额:

□不收取

√定额收取: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按下列标准收取:依据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分包按以下收费标准的100%收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

代理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

货物类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1.5%

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

1.1%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8%

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5%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0.25%

1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

0.05%

10亿元以上

0.01%

注: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类项目成交金额为400万元,计算代理费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400-100)万元×1.1%=3.3万元

合计收费=1.5+3.3=4.8(万元)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账号:766********646516;开户行:****分行营业部,转账备注“****代理费”),财务联系方式:0551-****7468。

更正日期:2026年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井岗镇长**路 990 号

联系方式:0551-****1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7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7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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