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井岗镇2026年机关办公楼中央空调用油采购及配送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井岗镇2026年机关办公楼中央空调用油采购及配送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1条代理费用更正为
| 28.1 |
代理费用 |
(1)金额: □不收取 √定额收取: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按下列标准收取:依据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分包按以下收费标准的100%收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 代理费收费标准
注: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类项目成交金额为400万元,计算代理费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400-100)万元×1.1%=3.3万元 合计收费=1.5+3.3=4.8(万元)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账号:766********646516;开户行:****分行营业部,转账备注“****代理费”),财务联系方式:0551-****7468。 |
更正日期:2026年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井岗镇长**路 990 号
联系方式:0551-****1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7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724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