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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政府关于印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政府令第4号),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局依据《******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6〕2号)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规程》(TD/T1089-2023)等规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政府于2023年10月1日公布实施的**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成果(附件1、2)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9月12日,请于2026年9月13日前将意见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我局,并注明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意见建议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者邮寄信件的方式提交。
电子邮箱:****@163.com,备注“区片综合地价反馈意见”。
信件寄送:**省**市**区北**路190号,****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联系电话:0468-****342。信封上注明“区片综合地价反馈意见”。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建议,对于科学合理的将予以充分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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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