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225万只新型材料包装容器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生命健康产业园**路168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编制人员:刘如燕(201********520********000284)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生命健康产业园**路168号,投资总额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主体工程改建生产车间一座,贮运工程、****工程部分依托利用或同步**,购置塑料中空成型机生产线、风冷式冷水机等主要生产设备65台(套),主要生产原料为聚乙烯粒子及色母粒,设计年产20L包装容器90万只、10L包装容器45万只及5L包装容器90万只,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代码:2511-320681-89-01-547904)。
二、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须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选用先进工艺技术及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污染物排放量和**综合利用等指标应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及设备。
2.按照产业园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完善雨水、污水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隔套冷却水循环补充回用;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隔油化粪池处理系统,废水经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园区污水管网,其中氨氮和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1962-2015)标准要求,项目不得设置生产性废水排放口。
3.严格控制各类生产性工艺废气、粉尘的产生与排放,优化工艺废气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混料粉尘废气经自带式布袋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次品及边角料粉碎再生工序须相对封闭建设;挤出造粒及注塑成型收集废气配建“双层密闭罩负压收集+风冷冷凝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排气筒”处理设施,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及表9限值标准。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或声环境敏感目标,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或再生利用;残次品、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可收集后综合利用;****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6.严格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搭建大气监测采样固定平台。按《报告表》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计划,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公开环境信息。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并对《报告表》内容和结论负责。企业须对全厂废水和废气环境治理设施、固(危)废贮存与处置等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四、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项目投产前、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成排污总量指标核准或交易。
五、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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