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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 项目名称: | ****年产17万吨预焙阳极智能化焙烧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海****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为**项目,位于新厂区内,主要**焙烧车间,内置1套66室14料箱敞开式环式焙烧炉,并配套建设清理线、废气治理设施等,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炭块库等公辅设施及其他设施依托在建项目。本项目外购生阳极块进行焙烧生产,与厂区煅烧工序无关联。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17万吨预焙阳极。 项目总投资2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1)有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焙烧炉废气和清理工序废气等。焙烧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黑法吸附+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70m高排气筒排放;清理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及修改单限值要求;沥青烟和苯并[a]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焙烧车间冶金焦卸料、填充和收集过程颗粒物和焙烧过程沥青烟、苯并[a]芘。项目通过采取密闭设备、加强设备管理、维护,提高操作水平,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无组织颗粒物和苯并[a]芘厂界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厂界处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脱硫废水循环使用,约一季度依托现有2m3/h闪蒸器闪蒸处理一次。生活污水依托在建项目配套的60m3/d地埋式污水站,污水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生物滤池+过滤”,处理后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喷洒降尘。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清理线、多功能行车、风机和各种泵类等,对以上噪声源将分别采取隔音、消音、基础减振等多种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4.固废 一般固废包括废耐火砖、脱硫石膏、废冶金焦等。一般固废产生后在一般固废仓库内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闪蒸残余物、设备维护废矿物油及油桶、化验废液、在线监测废液、黑法吸附废布袋等。危险废物产生后在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