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水利 |
| 发布机构 | ****水利厅 | 文 号 | 内水资许决〔2026〕18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8-05 | 公文时效 |
**市红天宇稀土****公司:
根据《水利部关于黄河流域水**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水资管〔2020〕280号)、《******局关于移交黄河干流取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管理的函》(水**管〔2023〕33号)有关要求,****公司稀土精矿焙烧冶炼续建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你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已经查处。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申请。
一、**市红天宇稀土****公司稀土精矿焙烧冶炼续建项目位于包****开发区,为已建项目。2000年11月,****办公室印发《关于**市红天宇稀土厂稀土精矿焙烧冶炼续建项目的批复》(包稀办发〔2000〕66号),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厂房和基础设施,采用高温浓硫酸焙烧、水浸、碳沉工艺,年生产15000吨混合碳酸稀土。2016年8月,******信息化局印发《关于**市红****公司锅炉煤改气及硫酸铵废水处理项目备案及节能评估评审意见的通知》(昆经信字〔2016〕94号),主要备案内容为拆除原有两台4吨燃煤锅炉,安装一台8吨天然气锅炉,利用膜处理工艺与MVR蒸发工艺相结合的方式处理硫酸铵废水;2026年7月,******信息化局出具《关于**市红天宇稀土****公司项目审批情况的说明》,说明该项目分为锅炉煤改气、硫铵废水处理系统两部分建设内容,硫酸铵废水经膜处理系统及MVR-FC连续蒸发结晶系统处理后产出副产品硫酸铵。2023年12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市红****公司;2025年12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市红天宇稀土****公司。本项目于2001年5月开工建设,2005年9月建成运行。
二、同意项目以黄河地表水(大**水源工程水权转让项目节约水量指标)作为生产和生活取水水源,通过大**水源工程取水口取水,生产用水由**泰弘生态****公司供给,生活用水由内****集团****水厂)供给。生产、生活水源接入点均位于厂区东北侧,坐标为东经109°42′37″,北纬40°39′42″。
三、考虑输水和净化损失后,核定本项目总取水量为13.71万m3/a,其中生产13.48万m3/a、生活0.23万m3/a。核定本项目主产品混合碳酸稀土(按45%折纯后)单位产品新水量为17.61m3/t,优于《**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5)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化合物先进用水定额20m3/t要求;副产品硫酸铵单位产品新水量为0.24m3/t,优于《**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5)无机盐制造—元明粉(无水硫酸钠)用水定额1.2m3/t要求。职工综合生活用水为65.33L/(cap﹒d),符合《**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5)有关用水定额要求。项目取用水符合区域水**配置及“三条红线”指标要求。
四、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内部膜处理、三效蒸发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烟气脱硫工序。
五、基本同意对项目提出的节水评价相关内容。你公司要严格落实相关节水措施,积极开展节水技改工作,优先使用国家鼓励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强生产、生活污废水回收利用,进一步提升用水水平。
六、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相关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和在线计量传输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确保水量监测数据稳定传输至自治区取用水管理平台。鉴于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收到本批复后立即向我厅报送有关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内蒙****发展中心关于报送《**市红 天宇稀土****公司稀土精矿焙烧冶炼 续建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的报告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