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南通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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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8月12****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5091。

通讯地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226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21000万米超细纤维高档面料改建项目(一期项目)

****开发区**路1号

****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榕通公司计划总投资1亿元,将现有西侧厂房分期拆除后改建为5层厂房,改建后的总建筑面积将达54000平方米,实现年产12500万米超细纤维高档面料的产能。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建立完善的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废气处理废水、中水回用装置反冲洗废水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部分废水经中水回用装置进一步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总排口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相关限值要求,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限值要求,其余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处理厂接管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书》第2.2.3.2章节。

2、你公司须重视废气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储存、运输、卸料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格实行密封装卸,选用先进设备,采用防泄漏管阀接头,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定型工段废气排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排口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要求,总悬浮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相关限值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书》第2.2.3.2章节。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选用低振动低噪声机电设备,高噪声源应考虑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内贮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分类贮存、及时处置,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在进行危险废物鉴别之前,应暂作危废管理,若鉴定为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和处置等。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完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堆放、贮存、转移等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在系统中及时申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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