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3分钟前 | 公 开 人:******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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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 ******公司各债权人: ****法院根据福****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4月30日作出(2026)闽01破申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下称“债务人”或者“得丰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人民法院(下称“**法院”)审理本案。**法院于2026年6月8日作出****决定书,指定******事务所****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得丰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8月5日15时30****法院第五法庭召开。根据会议议程安排,管理人对《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法院及债权人会议作报告。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对其中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债务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关于提请是否追收股东未缴出资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由债权人对上述议案中的表决事项进行表决。现管理人将债权人会议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人,其中同意票数2张。同意票数的债权人超过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半数,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通过。 二、《债务人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人,其中同意票数2张。同意票数的债权人超过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半数,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务人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通过。 三、《债务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人,其中同意票数2张。同意票数的债权人超过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半数,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务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通过。 四、《管理人报酬方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人,其中同意票数2张。同意票数的债权人超过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半数,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管理人报酬方案》表决通过。 五、《关于提请是否追收股东未缴出资的议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人,其中同意票数2张。同意票数的债权人超过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半数,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关于提请是否追收股东未缴出资的议案》表决通过。 以上是******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前述五个事项的表决情况,特此公告! 此致 ******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表决结果统计
附件
【得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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