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变更内容
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
原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为:本合同税务筹划服务费以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基础底价及浮动底价为合同暂定价,土增鉴证后实际缴纳金额在0万元至300万元范围内,基础底价和浮动底价全额支付给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若土增鉴证后实际缴纳金额在300万元至600万元范围内,则结算金额=基础底价金额+(浮动底价金额×4×(1-土增鉴证后实际缴纳金额/600万元)2);若土增鉴证后实际缴纳金额在600万元以上,则浮动底价金额全额扣减。
现变更为:本合同税务筹划服务费以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基础底价及浮动底价为合同暂定价,土增鉴证后实际缴纳金额在0万元至850万元范围内,基础底价和浮动底价全额支付给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若土增鉴证后实际缴纳金额在850万元至1700万元范围内,则结算金额=基础底价金额+(浮动底价金额×4×(1-土增鉴证后实际缴纳金额/1700万元)2);若土增鉴证后实际缴纳金额在1700万元以上,则浮动底价金额全额扣减。
原招标公告: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4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变更为: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项目文件中其它相关时间截点条款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区**路529****饭店
联 系 人:程 工
联系电话:027-****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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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