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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教育部****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有关要求及《**省2026年义务教育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我局已依据相关程序完成义务教育教辅材料市级选用工作。现将我市义务教育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2026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教体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66-****866;电子邮箱:****@qq.com;通讯地址:**市广电大厦1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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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