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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37分钟前 | 公 开 人:**思雅园****公司管理人 | |
| 接管通知 **** **思雅园休闲****公司: ****法院于2026年7月6日作出(2026)湘0722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思雅园****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作出(2026)湘0722破11号决定书,指定******公司担任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你单位是债务人出资设立且持有100%股权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管理人应当接管债务人持有你单位的股权,并行使股东权利。现通知你单位向管理人移交下列管理事务。 一、移交内容:公司证照、印章、财务账簿和其他文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经营证照。包括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资质等相关经营审批文件; 2.印章印鉴。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税务登记专用章、银行账户印鉴、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内设机构章、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电子税务局系统密码等; 3.财务会计资料。包括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空白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与评估报告等财会资料; 4.文件资料。包括章程、管理制度、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商业合同、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涉诉涉仲裁涉执行案件材料等; 5.有关电子数据、管理系统授权密码、U盾,以及支付宝和微信等电子支付工具的账号密码; 6.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二、移交时间:2026年8月6日。 三、移交地点:公司登记住所地。 特此通知。 **思雅园****公司管理人 2026 年8月4日 附件 4号、**思雅园休闲****公司接管通知.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