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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各潜在应答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回复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3.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安全检测仪。问:若提供农药残留检测仪、多功能食品安全分析检测仪,是否认可
答:(1)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是依据国家标准方法(GB/T5009.199-2003),采用酶抑制率比色法对水果、蔬菜等农产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含量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若配备的农药残留检测仪如只有半自动或手动检测功能,不予认可。
(2)多功能食品安全分析检测仪予以认可。
2、磋商文件中评审办法关于食品安全检测能力中要求的“非洲猪瘟检测仪”,我公司有类似设施设备,名称与磋商文件要求不同,但其实际功能与磋商文件要求的非洲猪瘟检测仪一致,是否予以认可。
答:只要仪器设备可对肉品中的非洲猪瘟病毒开展检测,即便设备名称与磋商文件要求的“非洲猪瘟检测仪”不一致,也予以认可,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仪器的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材料作为支撑。标书代写
二、其他
本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答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705室
项目联系人:杨广芝
电话:0551-****6532/157****9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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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