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交易中心****公司)对**县亚喀艾日克乡吐木休克沙热依村县道504与507交叉口东侧900米电站渠工程剩余砂石土**公开拍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拍卖人
(一)委托方
名称:****
地址:**县体育路15号
(二)拍卖人
名称:******交易中心****公司)
地址:**市**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县亚喀艾日克乡吐木休克沙热依村县道504与507交叉口东侧900米电站渠工程剩余砂石土**
标的位置:**县亚喀艾日克乡吐木休克沙热依村
标的类型:砂石土**
料堆净方量:50344.51立方米
起拍价(人民币):14.9523万元
保证金(人民币):14.9523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
拉运期限:2个月
三、拍卖报名、时间、地点(以下时间均为**时间)
拍卖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10:00起至2026年8月18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
拍卖会时间:2026年8月19日16:00;
拍卖会地点:****中心3楼****交易中心)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12日10:00起至2026年8月18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位于**县亚喀艾日克乡吐木休克沙热依村,联系人郭女士,电话186****7790,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自行前往,踏勘所产生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我单位不统一组织踏勘。
四、竞买人资格及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本次拍卖。近3年来在矿产**领域出现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自然**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或个人,不接受报名申请。
(二)本次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现场竞拍,买受人需支付约定的拍卖佣金及前期资料编制费用;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县亚喀艾日克乡吐木休克沙热依村县道 504与 507交叉口东侧900米电站渠工程剩余砂石土**,不办理采矿许可证,该项目区不允许设立砂石料破碎、筛分设备,不得现场筛分加工;如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拉运,将视为自动放弃,****政府收回再次拍卖;
(四)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人需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开工前须到属地行业监管部门(****、乡政府、村委会)报备;买受人在拉运和清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杜绝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六)拉运、清理期间,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测量报告要求执行,严禁在项目测量、评估区外和核定标高以下私挖乱采,违反以上规定,将按照《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开采的设备、工具,并处1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拉运结束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恢复治理,做到场地平整,严禁出现高低不平的情况;
(七)根据《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装卸及运输砂石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重视环保工作。运输车辆采取篷盖、密闭或者采用喷淋等措施,防止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者泄漏而产生扬尘污染。并以“湿润路面、不积水”为原则,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处理,防治扬尘污染;
(八)买受人需缴纳成交价30%的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待拉运结束,******局、****政府、村委会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18日18:00时前,到******交易中心****公司)获取拍卖资料。
五、保证金要求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申请人请于2026年8月18日18:00前交纳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二)保证金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以银行系统到账为准,保证金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规(约)定交清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将竞买保证金转作转让定金;其他未竞得的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买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买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
3.买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买受人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买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差价,剩余款项交纳至**县国库。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和拍卖相关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委托方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的权利。
(五)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公司)
账号:512********0003684
开户行:**银行****路支行
行号:309****02052
汇款用途:保证金
备注:交款时注明项目名称。
六、确定买受人标准
采用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不低于起拍价或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拍价或底价的,不成交。
七、签订合同、办理交易手续
(一)拍卖成交后,发布拍卖成交结果公示。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条款规定,须在5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并与委托方、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对拍卖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所列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三)本次资产拍卖事宜可浏览:
1.**公共**交易平台公拍网https://zc.****.net/zc/
2.**矿业网(国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十、咨询电话
拍卖人:******交易中心****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86****7790
地址:**市**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