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锦鑫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型材及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黄岛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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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塑料型材及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临港路2507号1栋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星尘****公司
公示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至 2026年08月18日
项目概况: ****拟租赁青****公司现有厂房4148平方米,建设****塑料型材及塑料颗粒生产项目,**塑料型材和塑料颗粒生产线各1条,建成后年产塑料颗粒800吨,塑料型材5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胶南中****公司处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混料、造粒、破碎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投料、切割废气经集气罩(设置软帘)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支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挤出废气经集气罩(设置软帘)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支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的危废暂存间(1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的工业固废暂存间(10m2),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经过粉碎后的边角废料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532-****6723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市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三楼
邮政编码: 2664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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