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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监测站项目因地质地形原因,****研究院向我办申请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根据《**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目前该工程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已通过专家论证,现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办书面反馈(联系电话:****379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办提出申请。**区国动办办公地点:**市**区沿**路168号,邮编:350015。书面反馈(申请)意见递送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办公室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