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部署,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我县获批2026****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为规范项目实施、择优遴选项目建设(运营主体),确保项目按时建成投用、发挥实效,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建设(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2026****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资金来源:2026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500万元;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围绕构建县、乡、村三级农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中心,****服务站、村级农事服务点。重点补齐粮油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短板,完善全程机械化作业、集中育苗、粮食烘干、农产品初加工、冷藏保鲜、农机维修等服务功能。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农机作业服务面积不低于2万亩次,带动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升3个百分点左右;
(四)实施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并投入常态化运营;
(五)建设运营模式:实行建设与运营一体实施或分离实施模式,允许建设主体自建自营、联合运营或委托专业主体运营,需签订正式**协议,明确权责划分、收益分配及风险分担机制。
二、遴选方式及名额
坚持“公开申报、自愿参与、择优遴选、公开公示”的原则,公开遴选1家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作为本项目建设(运营)主体。
三、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申报主体须为依法注册、正常经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业**社、企业等经营主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无经营异常情况;
2.拥有一定数量的农机装备,熟悉县域粮油生产、农事托管服务流程,具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3.具备持续运营能力,具有成熟的服务运营经验,能够承接小农户托管服务。
四、主要建设及运营任务
(一)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按照项目建设标准,配套完善农机作业设备、集中育苗设施、粮食烘干设备、仓储保鲜、初加工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县级中心农机具配置不少于60台(套),配齐作业监测智能化设备;
(二)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粮油耕、种、管、收全程托管服务,年作业服务面积不低于2万亩次,种、收环节服务面积分别不低于5000亩次,优先服务小农户,切实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
(三)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常态化开展集中育秧、粮食烘干、代收代储、农产品初加工、农机维修、技术培训、农资服务等配套业务,补齐县域农业产前产后服务短板;
(四)规范项目运营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要求,建立运营台账、服务台账、机具台账,按时报送项目进度、运营数据,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季度调度、动态监管及考核验收。
五、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现有农机装备、场地设施佐证材料及实景图片。
六、遴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资质、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
(三)综合评审。****小组通过资料审核、综合打分等方式,从主体资质、硬件实力、服务能力、资金保障等方面择优评审;
(四)公示公告。对拟确定的建设(运营)主体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按程序上报备案。
七、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
2.申报地点:**县双堰街道星秀路80号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57-****001;
4.申报要求: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PDF电子版一份,材料须真实有效、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报送。
八、其他事项
1.申报主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立即取消申报及入选资格,列入行业失信名单;
2.入选主体须严格按照省级批复方案实施项目,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调整资金用途,确需调整且超10%****农业农村厅备案;
3.项目实施全程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季度调度及绩效考评,对未按期完成建设、未达标运营、服务成效差的,按规定责令整改、约谈追责,情节严重的收回项目资产及补助资金。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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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