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水利 |
| 发布机构 | ****水利厅 | 文 号 | 内水资许决〔2026〕19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8-05 | 公文时效 |
**市鑫****公司:
根据《水利部关于黄河流域水**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水资管〔2020〕280号)、《******局关于移交黄河干流取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管理的函》(水**管〔2023〕33号)有关要求,****公司年产5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你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已经查处。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申请。
一、**市鑫****公司年产5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位于内蒙****园区,为已建项目。2019年1月,内****信息化厅以“内工信投规字〔2019〕58号”文件核准本项目,核准规模为年产5000吨金属镧、混合稀土金属、镨钕金属、镝铁合金。本项目于2022年11月建成运行。
二、同意本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均为黄河地表水,为大**水源工程水权转让项目(非水权转让资金)节水改造工程节约水量指标,生产用水由******公司经画匠营子****水厂,再由**首创****公司供给,水源接入点位于厂区西南角(坐标E109°44′24″,N40°36′00″);****工业园区净水站供给,水源接入点位于厂区西南角(E109°44′24.001″,N40°36′001″)。
三、考虑输水和净化损失后,核定总取水量为2.38万m3/a,其中生产为1.91万m3/a、生活为0.47万m3/a。核定后本项目单位产品新水量4.34m3/t,由于国家、治区及其他省份无该产品用水定额,经与同行业同类项目对比本项目用水水平较为先进;职工综合生活用水为102.64L/(cap﹒d),符合《**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5)相关生活用水定额的要求。项目取用水符合区域水**配置及“三条红线”指标要求。
四、本项目生产和生活污废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处理厂。
五、基本同意对项目提出的节水评价相关内容。你公司要严格落实相关节水措施,积极开展节水技改工作,优先使用国家鼓励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大生产、生活污废水回收利用,进一步提升用水水平。
六、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相关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和在线计量传输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确保水量监测数据稳定传输至自治区取用水管理平台。鉴于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收到本批复后立即向我厅报送有关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内蒙****发展中心关于报送《**市鑫****公司年产5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水**论证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的报告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