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饮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变更公告
1、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3日
2、项目名称:****赠饮水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
4、变更事项及内容: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2条中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其投标报价产品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以下材料复印件:投标人自身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生产厂家出具的本项目专属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SC 证)、投标产品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厂家SC证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具体包装饮用水品类(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水)变更为(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其投标报价产品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以下材料复印件:投标人自身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生产厂家出具的本项目专属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投标产品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厂家SC证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具体包装饮用水品类(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水)。
招标公告3.3投标人业绩(含应急响应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2024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有供应至少一次本采购项目产品的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扫描件及销售发票】。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厂家须在指定收货仓库(**、**东、**南、**新塘、****、****车站)周边区域配有送货网点,满足应急情况下2小时送货要求【须提供2小时供货网点证明】变更为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两年内(2024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有供应至少一次本采购项目产品的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扫描件及销售发票】。标书代写
(2)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节技术条件中第6点(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其投标报价产品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以下材料复印件:投标人自身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生产厂家出具的本项目专属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SC 证)、投标产品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厂家SC证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具体包装饮用水品类(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水)变更为(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其投标报价产品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以下材料复印件:投标人自身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生产厂家出具的本项目专属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投标产品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厂家SC证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具体包装饮用水品类(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水)。
(3)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节技术条件中第6点(3)投标人业绩(含应急响应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2024年 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有供应至少一次本采购项目产品的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扫描件及销售发票】。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厂家须在指定收货仓库(**、**东、**南、**新塘、****、****车站)周边区域配有送货网点, 满足应急情况下 2 小时送货要求【须提供 2 小时供货网点证明】变更为(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两年内(2024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有供应至少一次本采购项目产品的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扫描件及销售发票】。标书代写
(4)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节技术条件中第7点(3)交货时间:①我方采购计划下达的 24 小时内送达指定仓库,若因未按时送达导致我方出现断供,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照该批次商品总价值的 20%赔偿我方损失;②遇突发应急供货任务情况,供应商在接到我方供货通知后,须保证2 小时内送达我方指定仓库(**、**东、**南、**新塘、****、****车站),若未按时送达,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照该批次商品总价值的 20%赔偿我方损失变更为(3)交货时间:①我方采购计划下达的24小时内送达指定仓库,若因未按时送达导致我方出现断供,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照该批次商品总价值的20%赔偿我方损失;②遇突发应急供货任务情况,供应商在接到我方供货通知后,须保证2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我方指定仓库(**、**东、**南、**新塘、****、**北铁路站内仓库),我方可协助办理进站通行手续。若未按时送达,我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按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20%向我方支付违约金。
(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8分 技术部分:37分 投标报价:35 分 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 |
变更为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44分 技术部分:31分 投标报价:25 分 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 |
(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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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1 |
商务评审28 |
过往业绩 |
10 |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厂家近三年(2023年6月1****事业单位、院校的包装饮用水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份供货业绩证明得2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得0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销售发票复印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品牌知名度与荣誉 |
6 |
投标产品品牌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或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官方品牌荣誉的,得6分; 投标产品品牌取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省级名牌产品、原省级著名商标证书,得5分; 投标产品品牌取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市级名牌产品、原市级著名商标证书,得3分; 投标产品品牌未获得上述荣誉的,得0分。 注:上述三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得分计取;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市场销量认可度 |
3 |
投标产品为2025年度包装饮用水全渠道销量前五名,且能****协会、欧睿国际、尼尔森、凯度任意一家出具的有效销量排名证明的,得3分; 投标产品为2025年度包装饮用水全渠道销量第6-10名,且能提供上述机构出具的有效排名证明的,得1分; 未提供有效销量排名证明或排名在10名以外的,得0分。 注:排名证明须为上述权威机构公开发布的正式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排名时间须为2025年度,且报告中需明确包含品牌、产品名称及排名位次;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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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送及保障能力 |
3 |
投标人自有或长期租赁3辆及以上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专用配送车辆,且能提供有效行驶证、租赁合同及车辆照片(含车牌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2-3分; 投标人自有或长期租赁1-2辆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专用配送车辆,且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得1分; 未提供有效车辆证明材料的,得0分。 |
||
| 企业管理制度 |
6 |
投标单位的食品相关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贮存控制管理制度、食品质量保障制度等,评标委员会根据制度内容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打分,优秀得5-6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其他或无不得分。 |
||
| 2 |
技术评审37 |
产品描述 |
6 |
提供产品描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规格、技术参数、质保期限、包装等产品制作过程描述资料,优秀得5-6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其他或无不得分。 |
| 产品质量保证 |
5 |
产品质量保证描述,对投标文件中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方案(包括投标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等)进行评审: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4-5分;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基本可行,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2-3分;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较差,仅小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其他或无不得分。 |
||
| 服务方案 |
10 |
各投标人就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包括产品贮存、运输配送及装卸、产品质量保证措施、进货渠道、货源保障能力等各环节;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打分,优秀得7-10分,良好得4-6分,一般得1-3分,其他或无不得分。 |
||
| 售后服务、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及商品质量问题的承诺 |
8 |
根据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售后服务、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及商品质量问题的承诺进行评审:
售后服务计划非常完整、可行性高,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合理,商品质量问题承诺很完善,优于或满足采购需求,得5-6分;
售后服务计划较为完整、可行,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较为合理,商品质量问题承诺较为完善,满足部分采购需求,得3-4分;
售后服务计划不完整,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相对不合理,商品质量问题承诺相对不完善,得1-2分,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
||
| 应急方案 |
8 |
特殊情况应急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应急处置方案的内容进行打分,服务方案详细、符合实际要求,应急措施具体、可行、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要求得6-8分;服务方案一般、符合实际要求,应急措施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5分;方案简单,内容没有针对性,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1-2分;没有或完全不可行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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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价格评审 |
投标报价 |
35 |
1.以全体合格投标人的报价作为基数计算投标人平均报价,以此作为基准报价,计算公式为:基准报价=∑合格投标人报价÷全体合格投标人家数。 |
| 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报价相等得满分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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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基准报价时(不含),按每高1%(不足1%按1%计算)在35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即止;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基准报价时(不含),按每低1%(不足1%按1%计算)在35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即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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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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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1 |
商务评审44 |
过往业绩 |
10 |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厂家近三年(2023年6月1****事业单位、院校的包装饮用水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份供货业绩证明得2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得0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销售发票复印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品牌知名度与荣誉 |
16 |
投标产品品牌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或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官方品牌荣誉的,得16分; 投标产品品牌取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省级名牌产品、原省级著名商标证书,得10分; 投标产品品牌取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市级名牌产品、原市级著名商标证书,得4分; 投标产品品牌未获得上述荣誉的,得0分。 注:上述三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得分计取;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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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销量认可度 |
9 |
投标产品为2025年度包装饮用水全渠道销量前五名,且能****协会、欧睿国际、尼尔森、凯度任意一家出具的有效销量排名证明的,得9分; 投标产品为2025年度包装饮用水全渠道销量第6-10名,且能提供上述机构出具的有效排名证明的,得3分; 未提供有效销量排名证明或排名在10名以外的,得0分。 注:排名证明须为上述权威机构公开发布的正式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排名时间须为2025年度,且报告中需明确包含品牌、产品名称及排名位次;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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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送及保障能力 |
3 |
投标人自有或长期租赁3辆及以上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专用配送车辆,且能提供有效行驶证、租赁合同及车辆照片(含车牌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2-3分; 投标人自有或长期租赁1-2辆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专用配送车辆,且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得1分; 未提供有效车辆证明材料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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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管理制度 |
6 |
投标单位的食品相关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贮存控制管理制度、食品质量保障制度等,评标委员会根据制度内容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打分,优秀得5-6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其他或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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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技术评审31 |
产品描述 |
6 |
提供产品描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规格、技术参数、质保期限、包装等产品制作过程描述资料,优秀得5-6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其他或无不得分。 |
| 产品质量保证 |
5 |
产品质量保证描述,对投标文件中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方案(包括投标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等)进行评审: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4-5分;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基本可行,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2-3分;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较差,仅小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其他或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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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方案 |
8 |
各投标人就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包括产品贮存、运输配送及装卸、产品质量保证措施、进货渠道、货源保障能力等各环节;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打分,优秀得6-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1-2分,其他或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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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及商品质量问题的承诺 |
6 |
根据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售后服务、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及商品质量问题的承诺进行评审:
售后服务计划非常完整、可行性高,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合理,商品质量问题承诺很完善,优于或满足采购需求,得5-6分;
售后服务计划较为完整、可行,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较为合理,商品质量问题承诺较为完善,满足部分采购需求,得3-4分;
售后服务计划不完整,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相对不合理,商品质量问题承诺相对不完善,得1-2分,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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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方案 |
6 |
特殊情况应急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应急处置方案的内容进行打分,服务方案详细、符合实际要求,应急措施具体、可行、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要求得5-6分;服务方案一般、符合实际要求,应急措施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4分;方案简单,内容没有针对性,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1-2分;没有或完全不可行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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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价格评审 |
投标报价 |
25 |
1.以全体合格投标人的报价作为基数计算投标人平均报价,以此作为基准报价,计算公式为:基准报价=∑合格投标人报价÷全体合格投标人家数。 |
| 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报价相等得满分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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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基准报价时(不含),按每高1%(不足1%按1%计算)在25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即止;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基准报价时(不含),按每低1%(不足1%按1%计算)在25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即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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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担方式:
£招标人承担
R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由中标人向******公司支付,收费计费方式采用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费率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 100以下 |
1.5% |
| 100—500 |
0.8% |
| 500—1000 |
0.45% |
| 1000—5000 |
0.25% |
| 5000—10000 |
0.1% |
| 10000——100000 |
0.05% |
| ****000以上 |
0.01% |
变更为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担方式:
£招标人承担
R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由中标人向******公司支付,收费计费方式采用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费率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 100以下 |
1.5% |
| 100—500 |
1.1% |
| 500—1000 |
0.8% |
| 1000—5000 |
0.5% |
| 5000—10000 |
0.25% |
| 10000——100000 |
0.05% |
| ****000以上 |
0.01% |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8月27日8时30分标书代写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详细地址:**省**市**区**一路125号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20-****8635
******公司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