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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水利厅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开展了**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4日-2026年8月20日,共计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陈刚/136****9915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闻奇/151****4085 ****水务局联系方式:(0830)****969 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