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龙兴技改项目 | ****工业园区环城南路113号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环城南路113号****现有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改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烤房内的1台2t/h生物质锅炉,在原木加工车间内重**设烤房,建设2台天然气和生物质两用的热风炉,热功率为60万大卡/台,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宠物家具生产线和成型生物质燃料生产线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均保持不变。 |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改建工程无新增废水排放,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热风炉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除雾+布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炉渣、水膜除尘渣经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 (六)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改建工程实施后全厂总量按照SO2≤0.1836t/a、NOx≤0.2203t/a进行控制。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