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基础教学与****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上黎家坡43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市**市**镇永龙路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4、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质量要求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家具类产品必须符合对应品类的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在交货时应随产品提交具备CMA/CNAS 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其中,课桌椅、金属家具应符合 GB/T 332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实木上下床、讲台、办公桌等木家具应符合 GB/T 33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及 GB/T 3560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标准;所有产品有害物质限量(如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须符合 GB 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产品须采用 E1 级及以上环保板材、胡桃木(含水率 9%)油漆、粘胶、优质冷轧钢管、五金(铰链、二合一螺杆)PP 塑料、塑粉,且验收时需提供符合采购需求技术标准的成品和原材料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明。如因产品材质造假、工艺缺陷或环保不达标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及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概由供应商负责。 2.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书,易损件相关事宜可按品牌厂家的惯例执行。 3.在正常使用场景下,产品享受全额免费保修服务。质保期届满后,中标供应商按零部件成本价提供更换服务,并出具对应发票。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4.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更换或维修(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出现器材缺失或损坏情况,须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补充或更换。 7.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若供应商交付产品存在质量缺陷,采购人可自行组织返修、更换或重新采购,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承担。 4.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有产品要求 3 年免费上门质保,5 年保修。货物发生故障时,供应商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 2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上门服务,若需返厂修理,产品自取走至修复交回的时间不能超过 24 小时,否则需提供替代用品。****学校,产品与样品相符。 5.其他要求1.项目清单中的产品,在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能按厂家规定在**地区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4.中标人应当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的所有人员及财产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方员工、采购方工作人员、其他第三方等人员),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如采购方或第三方等因此遭受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采购方或第三方等一切损失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未触发异常低价:本项目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且验收合格,中标方提交完整全套验收资料并经我方财务审核流程办结后,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的, 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剩余 5%的尾款。支付进度以财政拨款进度为准,乙方承诺不会因财政拨款程序的延迟而采取停止服务、主张逾期付款违约****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995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未触发异常低价:本项目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且验收合格,中标方提交完整全套验收资料并经我方财务审核流程办结后,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的, 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剩余 5%的尾款。支付进度以财政拨款进度为准,乙方承诺不会因财政拨款程序的延迟而采取停止服务、主张逾期付款违约****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支行(****:820********115817) 3.预付款保函: 否 本项目无预付款,无需乙方提交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1合同签订完成、货到及安装完成后组织项目验收。2本项目验收环节邀请3一5人****政府采购评审****小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3验收时专家将随机抽取产品对其功能性进行检查。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在签订购销合同后,采购人组织对生产厂家提供的样品与成品进行比对,验收以样品为标准。在中标供应商生产阶段,采购人有权派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家具生产现场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核对生产设备的型号与运行状态、原材料库存的种类与数量、成品标识的完整性与规范性等关键要素,确保其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完全相符。若发现实际生产情况与投标承诺存在任何不符之处,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无条件退货。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货到校安装,不得延误采购方的验收时间。货到学校后,学校将组织验收,并出具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总体查验所有货物数量及规格尺寸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包括课桌钢管大小、厚度、桌面面板、脚套等,实木上下床木方大小、床板厚度、脚套等。总体查验油漆涂刷是否到位,通过目测、手摸方式检查板面油漆饱和度(厚度)、表面光滑度,同时检测是否存在劣质油漆产生的浓烈刺鼻气味。对每款产品逐一细致检查,核查材料干燥程度及是否存在残缺、霉变情况,检查做工是否扎实,细节处理是否到位,例如焊接是否饱满,打磨是否光滑,榫眼是否松动、锁方是否留有竹屑等。若货物经验收组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须负责返工直至合格。返工、复验以及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限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延误采购人的验收时间,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样品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关键参数抽检机制:技术验收时,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投产品委托具备 CMA/CNAS 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关键技术指标进行检测。若抽检不合格,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视为验收不通过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乙方提供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试,排除故障等各个方面,培训后的人员应能熟练操作设备,了解设备结构,工程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专职售后服务人员、2售后服务体系及保修承诺措施、3设备调试与安装方案、4质保期内的维保机制、5承诺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专职售后服务人员提供联系方式、售后服务体系及保修承诺措施能有效保证后续产品运行、设备调试与安装方案没有安全隐患、质保期内的维保机制能很好地满足实际需要,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满足紧急需要等)。 (6)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验收。1验收工作分为外观验收、技术验收、项目验收三个方面实施.2外观验收,技术验收:乙方需确保提供的所有产品均来自正规进货果道,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组织专人**乙方共同对到货产品进行拆箱,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外观质量、配置及消耗品、技术资料、技术参数进行检查。3项目验收:甲方对乙方的样品封存,核对交付的货品与样品款式、材质、功能、工艺等方面进行检查。项目内涉及的所有设备均己完成外观验收、技术验收、样品验收、培训验收后,由乙方提出项目验收中请,甲方确认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公司邀请相关专家组织项目现场验收,并书写验收书。4甲方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投标产品均需由获得相关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甲方有权拒付不合格产品的费用,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完成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合同的中止(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5、合同的终止(1) 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 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合同转让和分包(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3****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5.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包含货物材料费、加工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税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除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约定情形外,市场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涨跌等风险均由乙方(供应商)自行承担,甲方不另行给予成本补偿。因甲方需求变更、书面签证调整供货范围产生的增减款项,按合同变更程序另行结算。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含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管控等。发生不可抗力后,受阻一方及时履行通知及证明材料提交义务,双方根据实际影响协商工期顺延、损失分担事宜;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各自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6.合同的变更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 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 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要求完成备案程序。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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