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公示公告 | |
| 发布日期: | 2026-08-12 | |
| ****环境局**分局 | 文号:||
| 关于****年处理15万吨含铁废石干选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处理15万吨含铁废石干选综合利用项目 | **省**市**大河店镇小河村 | **** | 甘 ******公司 | 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河店镇小河村,中心地理坐标:E106.025519,N33.676303。项目建设一条含铁废石处理生产线,厂区总占地面积为8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例2.53%。 | (一)认真落实大气染污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做好覆盖措施,避免起尘的施工作业。运营期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管道负压汇总+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组织扬尘采取分级管控措施,厂区道路硬化并洒水抑尘;原料及成品堆存设于全封闭厂房内。厂界颗粒物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限值要求。 (二)认真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人员盥洗废水回用于施工区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处理后定期清掏交由当地居民沤肥还田。运营期无生产废水。 (三)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妥善处置场地清理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置。运营期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除尘灰为脉冲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用于干式强磁选工序,不排入外环境。 | / | / |
公示期:2026年8月1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 电话:0939-****000(传真)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环评股 邮编:74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