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客户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的委托,依据****提供的项目资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 |
1.1 项目基本情况
最高限价:197.8万元;
1.1.5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以下两个包):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期限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1 |
****客户服务项目 |
197.8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
****客户服务。 |
1.1.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1.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2.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o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 ,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 ,(残****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不分包,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联合体 □合同分包
□分包
1.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3.1 ****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1.2.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⑴ 时间: 2026 年 08 月 11 日至 2026 年 08月 17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⑵地点:****(地址:**省**市高新区惠通街1号**五金机电城4号楼4座5层05号房)。
⑶ 方式:持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需原件查看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⑷ 售价: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⑴ 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6 年 08 月 21 日 09 点 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⑵ 地点:****开标室(地址:**省**市高新区惠通街1号**五金机电城4号楼4座5层05号房开标室)。标书代写
1.5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6 其他补充事宜
⑴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⑵ 代理服务费 □不收取 收取 由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支付,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成交金额100万以内按1.5%收取,100-500万按0.8%收取,合计金额收取。
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⑷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不执行
□执行,执行方式: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⑸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异议渠道:**** 联系人:李峰,联系电话:0313-****981;**** 联系人:刘江莲,电话:0313-****506;
1.7 询问和质疑联系方式。
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和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省**市经开区**西大街2号前屯新天地小区12号楼5层及1层02室
联系方式:刘江莲 0313-****506
1.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惠通街1号**五金机电城4号楼4座5层05号房
联系方式:李峰 0313-****981
1.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峰
电话:031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