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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局、各区(市、县)经信部门: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6****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德经信〔2026〕168号)要求,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6****中心评审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
二、评审地点
**市经信局311会议室(**区**街33号)
三、相关要求
(一)参加答辩人员。****技术中心负责人、财务管理负责人、申请报告主编人员各1人参加评审答辩。
(二)准备答辩资料。参加评审单位需准备好申报书4本,按照答辩提纲制作PPT,每个项目评审时间15分钟,其中项目单位介绍项目情况6分钟,专家提问及项目申报单位答辩9分钟。
四、注意事项
各区(市、县)经信部门通知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到达评审现场。项目评审单位应及时到达评审地点签到,评审时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亚雯,0838-****312
附件:1.企业汇报提纲(模版)
2.2026****中心答辩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