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单位项目采购信息,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我单位以下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4合1专用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不分包,整体为一个包组;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项目是否允许合同转包分包:否; 4.投标(报价)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在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在选择投标(报价)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报价)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当出具“未使用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投标”的承诺书(书面声明),若涉及使用被禁止供应商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确需配套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承诺(书面声明)和说明随投标(报价)文件一并递交。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含)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以下任一情形:①****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内,③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具体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报价)截止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被列入所列网站任意失信名单,视为不符合要求。)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企业,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与其他投标(报价)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如有隐瞒,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9.投标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及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10.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中不存在任何违规情形,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特定资质: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某某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某某资质证书。 四、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7日。 五、信息发布平台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可以通过本公告公示的联系邮箱以书面形式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如资格条件、需求参数等相关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如需附件中的表格word版,请联系邮箱获取,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正文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采购单位/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李先生 移动联系:186****5049 办公电话:0752-****810 联系邮箱:****@126.com 联系地址:**省**市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移动电话:186****1602 联系地址:**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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