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国道G323线阳山沙坪至岭背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阳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拟对国道G323线**沙坪至岭背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8-12

根据国道G323线**沙坪至岭背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13至2026-8-19(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107****中心)三楼市级综合业务区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国道G323线**沙坪至岭背段改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县江英镇、岭背镇

环评机构:

清****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市**县沙坪,往西在鸡笼迳附近接入S250线,与其共线后绕岭背镇接入原国道G323线,路线全长33.736km,其中利用共线段2.287km,**段31.449km。项目为二级公路,沙坪至洲村段设计车速为40km/h,路基宽度为10m;洲村至岭背段设计车速为60km/h,路基宽度为12m,全线设置大桥2座,中桥1座,涵洞101座,平面交叉33处。改建工程完成后,原国道G323线(**分水坳至岭背段)转变功能,调整为其他道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地表水:项目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水体,施工期内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不排放废水。

二、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烟和施工机械尾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满足有关标准要求;营运期加强道路管理,做好路面清洁和养护。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控制施工时间和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确保施工噪声满足有关声环境质量管理要求;营运期噪声通过在敏感路段采用低噪声路面及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有关声环境质量管理要求。

四、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消纳场处理。施工和运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生态环境敏感路段,优化施工方案,及时进行复垦、绿化,加强施工期监督巡护。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六、环境风险:项目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