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产出效益,****门市**区棠下镇观澜**侧耕地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种植**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棠下镇观澜**侧耕地种植**项目
(二)项目位置:****门市**区棠下镇观澜**侧
(三)种植面积:约156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
(一)我司(甲方)负责提供约定耕地约156亩,不参与具体的种植管理工作,不承担种植、管理和销售的任何费用。
(二)**方(乙方)为种植、管理、收获及销售的具体责任主体,负责从插秧至收割全过程的全部成本投入(包括但不限于种子、化肥、农药、灌溉、人工、机械等费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期限:2026年晚稻一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季晚稻收割完成、稻谷清运及地块清理完毕止之日止)。
(四)收益分配:**期内所种植物的全部收成归**方所有。
(五)补贴及保险:相关种植补贴、补助归我司所有,保险赔付归**方所有。
(一)**方须在2026年8月底前完成晚稻种植,确保当季不误农时。
(二)**方须按照耕地保护及农业种植相关要求,确保土地有效利用,不得撂荒。
(三)**方须种植符合土地性质和耕地使用要求的农作物。本项目为补充耕地地块,仅限种植水稻,严禁种植苗木、果树、挖塘养鱼、搭建构筑物、改变耕地耕作层,禁止任何非农化、非粮化行为。
(四)**方应具备相应的农业种植经验、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
(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严重失信行为。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农业企业、******社等法人主体。
(二)具备农作物种植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信用状况良好,自然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社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方式:意向**方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163.com。
(三)报名材料:
1.自然人: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种植经验证明材料;
2.企业/**社: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种植业绩证明材料。
(一)我司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筛选符合条件的**方。
(二)通过初审者将另行通知安排现场实地考察及后续商务洽谈,意向方踏勘产生的全部费用自行承担。
(三)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四)**方知悉案涉地块属于补充耕地,须严格遵守耕地保护法律法规,若因**方违规用地引发行政处罚、整改、复耕等一切责任与费用,均由**方方承担,我司有权解除**并追偿损失。
(五)本公告仅为招募要约邀请,不构成具有约束力的**承诺;我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活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天**大道68号5幢游泳馆D馆1层1103卡(自编之十七)(一址多照)
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134****3224
附件:种植范围示意图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