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为充分调查了解时长**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就诊人员诊疗信息微信推送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就诊人员诊疗信息微信推送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患者就诊及检验检查结果、就医开药、费用明细等微信推送建设项目,项目将对接现有HIS、LIS、PACS业务系统,搭建微信消息推送服务模块,实现就诊人员就诊提醒、检查检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自动推送至微信端,支持就诊人员线上查阅电子诊疗报告。项目全过程严格遵守医疗数据、网络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建成后可优化就医流程,提升信息化保障能力。
三、项目预算:
7万元
四、技术参数:
1、微信服务号检验、检查、消费清单推送
1)后台管理系统1套
2)微信服务系统1套
2、His接口
支持与院内HIS、LIS、PACS系统对接
五、拟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可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书面建议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2、建议人和备件一人的名称,建议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3、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资料;4提起建议的日期。(上述材料制作成PDF文件,并加盖公章)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七、采购意向公示日期
2026年8月12日至8月21日(可1周)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老师
移动电话:166****3122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