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20-a地块安置保障房项目造价咨询(结算初审)-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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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8-12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8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8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0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0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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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20-a地块安置保障房项目造价咨询(结算初审)答疑公告 20-a地块安置保障房项目造价咨询(结算初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投标函:“服务期限”栏只能填写数字,不能填写文字,请明确服务期限写多少天 问题2: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投标函:“服务期限”栏只能填写数字,不能填写文字,请明确监理服务期限写多少天 问题1-2答:本项目服务期暂定112日历天。 问题3:业绩证明:“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咨询单位的签章确定的结算定案表是否可做为证明其建设规模(造价规模)的材料 答:可以。 问题4:招标文件中P12页投标人须知中“1.1.1……,现对该项目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进行招标。”是否存在笔误 答:该处为笔误,本项目为结算初审造价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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