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切实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发挥培训补贴政策作用,规范培训秩序,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方式
培训****事务局提出承训申请,****事务局核实申请条件,对于师资力量雄厚、产教融合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高、就业渠道稳定、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优先纳入。
二、征集对象
**市域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基地、****基地、****中心、****工作室等类型。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同时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单位。
(三)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循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事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承诺做好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的保管工作,原始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四、征集要求
具备基本条件有承训意愿的培训****事务局提交承训申请,申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职业教育培训资质材料(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单位登记证书等)、技能培训与适应性性培训价格、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近年来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就业跟踪反馈、相关照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
五、征集时间
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7日
联系人:韩冬冬
联系电话:151****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