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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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 基本信息 |
****花园三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坡道修缮改造,对地面的破损的汽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路面和基层进行拆除清理,铺设100mm厚混泥土垫层,铺垫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部分区域安装路沿石;对非机动车坡道,拆除原有坡道面层,铺垫100mm厚坡道混凝土垫层,铺垫无震动止滑坡道,防滑性能(28D)/BPN=BW。总面积约3193.4平方。 |
| 资金预算 |
168364.86元 |
计划工期 |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5.承诺函: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在经营生产过程中从来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且没有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相关记录。 6.类似业绩证明:{供应商需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例市政工程类似业绩证明}(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
三、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标书代写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6-08-13 09:00起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9 16:00 |
五、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管静 电话:132****3486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