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广场设备设施维护更新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招标人为****,代理公司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市
最高投标限价:895206.55元
招标范围:****广场设备设施维护更新项目(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工程量)
工期:60日历天;
其他:本工程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注:①建造师有效期为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内,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事【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企业高级管理岗位。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开标前2026 年 8月 13 日8:30至2026年8 月 19 日17:00在****(地址:**市世茂汇金大厦三单元,电话:051****8258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或电子邮箱获取文件,选择邮箱电子邮箱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请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领取招标文件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得参加开标;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审。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标书代写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提供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投标单位如有疑问须在2026年 8 月 20日17:30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将在2026年 8 月21日17:00前书面答复所有投标人。
六、开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日期):2026年 8 月 24 日9时30分,地点:****管理局****活动室(**东路1号)。标书代写
七、投标人条件
7.1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其他条件
(1)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①如投标人注册所在****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②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非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③因属事业单位而不能提供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需提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应认真阅读,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否则本工程量清单视为被投标单位认可;投标单位务必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仔细查勘施工现场场地和周边环境,充分了解有关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进出交通路线、现场布置以及城管、环卫、**等部门的管制规定,投标时须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上述各种因素要求增加工程造价、**工程工期;
开标时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到场。标书代写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八、评标细则
8.1首先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动态核查企业资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核查结果达标承诺书(提供原件) ;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7』1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8.2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河滨西路,**公园南大门(南门旁)
招标代理人:****
招标代理地址:**市世茂汇金大厦三单元
联系人: 李工 电话:187****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