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继续实施“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为做好我校2026年“中欧经贸**背景下融通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项目”人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拟留学单位 |
选派类别 |
选派人数 |
资助情况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中欧经贸**背景下融通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项目 |
利兹大学 |
高级研究学者 |
3—5人 |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
2026年8月23日 |
二、人选基本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三、各选派类别基本要求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提交由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四)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四、外语条件
各类别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要求及合格条件详见:(https://www.****.cn/article/2514)
五、申请流程
| 时间 |
工作环节 |
具体内容 |
| 2026年8月23日17:00前 |
校内推选 |
请申请人按照各选派类别要求,将申请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国别项目第二批—拟留学单位—选派类别—姓名”,例如:“2026年国别项目第二批—利兹大学—高级研究学者—张三”。 一、访学类申请材料(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1.英语、意大利语或德语版个人简历(含主要科研成果); 2.英语、意大利语或德语版研修计划(含预计访问时间); 3.外方**者简历、邀请信(如有); 4.有效期内的英语、意大利语或德语水平证明。 二、研究生类申请材料(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1.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报名表(详见附件1); 2.个人简历(中文和外文各一份); 3.中文和外**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学校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开具并盖章); 4.导师推荐信(含导师签名); 5.科研成果(如有); 6.中文和外文研修计划书(外文应以英语、意大利语或德语撰写); 7.有效期内的英语、意大利语或德语水平证明。 |
| 2026年8月底 |
访学类:按照申请人报名意向,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外方拟留学单位,由拟留学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材料。评审形式另行通知,请申请人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拟推荐人选确定后,将在学院官网公示。 研究生类: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入面试环节。项目组将于2026年8月组织面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网站上公示。面试安排另行通知,请申请人留意邮箱和手机短信提示。 |
|
| 2026年9月1日0时至11日14时 |
人员申报 |
拟推荐人选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n/student)进行网上申报,并完成校内出入境审批备案流程。 访学类申请材料及说明请查阅(https://www.****.cn/article/3787)。 研究生类申请材料及说明请查阅(https://www.****.cn/article/3788)。 |
| 2026年9月20日前 |
学校审核 |
根据项目要求,学校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单位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 2026年9月20日至11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抽查复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 2026年11月底前 |
人员录取 |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办理后续派出手续。 |
六、注意事项
(一)更多项目信息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https://www.****.cn/chuguo/s/3780)。
(二)经本项目选派****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校内出入境审批。
(三)本项目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
(四)被录取人员在国(境)外学习期间,须遵守当****学校规章制度。
(五)被录取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学习结束后须按时返校,完成在****的学业,并****学院提交纸质版交流报告(附件2),字数不少于3000字,附电子照片3—5张。****学校****学校学习的场景。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牛老师
办公地点:文湛楼316办公室
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27-****6279
附件1:****委员会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报名表.doc
附件2:****委员会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交流报告.doc
审核人:刘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