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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中水公告字〔2026〕第1号
****关于将国道334线**至七棵树段****办公室列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
当事人:国道334线**至七棵树段****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00MB1R86605Y):
经查,你单位开工建设的国道334线**至七棵树段公路工程开工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开工建设、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五条、第九条之规定。根据《****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生产存在“未批先建”情形,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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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