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 (1号线)资源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 公开招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 (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 公开招商-采购公告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

(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

公开招商公告


一、基本信息

招商单位:****

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238****广场A塔12层

联系人:尹工

电 话:185****6764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

2.项目地点:**市

3.线路概况:**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起点****中心,终点为玉龙雪山甘海子,全线长20.7公里,****中心站、白沙古镇站、玉水寨站、东巴谷站、玉龙雪山站共5个站和1****基地。经营期间原则上中间3个站不停站通过,玉水寨站具备正常停靠条件、可按需办理上下客;若后续运营确有实际经营需要变更停站方案的,甲乙双方可另行书面协商确定停站事宜。

4.项目招商**使用费最低限价(含税价):人民币 800,000 元,营业额分成须在下表设定范围内。

经营**使用费报价及营业额分成要求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广告媒体**使用权(1年) 每年保底价 200,000

营业额分成 \

便民空间使用权(3年) 每年保底价 100,000

营业额保底分成比例 30%

一等座列车经营权(3年) 每年保底价 100,000

营业额保底分成比例 30%


低于保底价或低于营业额保底分成比例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招商范围及内容(具体以招商文件为准):

1.本次招商的线路为**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中心站-玉龙雪山站),线路长20.7公里,设5座车站。线路开通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

2.招商内容:本项目拟对**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广告媒体**使用权、便民空间使用权和一等座列车整体经营权进行招商。广告媒体**包括常规媒体和非常规媒体,常规媒体指经营线路内设置的固定形式或规格的媒体,具体为:站台、站厅候车区及通道的静态灯箱、动感灯箱,站台、站厅候车区的电子屏、PIDS屏、屏蔽门广告屏等;非常规媒体指经营线路内设置的非固定形式或规格的媒体,具体为:墙贴、地贴、闸机贴、屏蔽门贴、护栏贴等。便民空间具体为:****中心站厅、玉龙雪山站台及站厅空间的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经营权具体为:一列一等座车的整体经营权。广告媒体**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三年。

四、发出招商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发出招商文件时间:2026年 8月 13 日9:00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17: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27 日(星期 四 ),上午9:00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投送地点:**市**区新港东路1238号12层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2026 年 8 月 27 日(星期 四 ),上午 9 : 00

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市**区新港东路1238号12层1225会议室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响应人须为城轨采购网注册加盟商,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报名及比价

2.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无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3. 本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2026年8月13日


附件: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公司****公司

2 ******公司****公司

3 翰威特****公司****公司****公司

4 ******公司****公司

5 **市定江康宇有色****公司****公司

6 **华群****公司****公司

7 **市财峰****公司****公司

8 广****公司****公司

9 **市****公司****公司

10 **市**区大自然摄影冲****公司

11 星展****公司****公司

(限制**业务范围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12 ****集团有限****公司(暂定)

13 程涛(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04914)(暂定)

14 ****公司****公司(暂定)

15 段宝杰(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6638)(暂定)


****

2026年8月13 日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

(1号线)经营**2026年-2028年

公开招商项目文件








****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商须知 8

第二部分 招商需求书 13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6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30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71


第一部分 招商须知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 项目,接受合格的响应人提交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定义

1.1 “招商人”:指****,由******负责该项目的招商工作并代收招商保证金。

1.2 “响应人”:参与本项目公开招商并向****提交响应文件的当事人。

1.3 “公开招商文件”:由****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1.4 “响应文件”:指响应人根据本招商文件向****提交的全部文件。


2. 项目内容

本项目的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

内容详见本公开招商文件第二部分“招商需求书”


3. 发出公开招商文件时间、发布媒介

发出时间: 2026 年 8 月 13 日9:00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17:00

发布媒介: 城轨采购网(www.****.com)、(www.)。本文件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版本为准。


4. 递交响应文件

4.1 投送要求:响应文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投送资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须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 9 时前送至(或邮寄至):**市**区新港东路1238****广场A塔12楼,收件人:尹工,联系电话:185****6764。

4.2 响应文件有效期: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不少于 120 天有效。标书代写


5. 通讯地址:有关此项目之事宜,可按下列方式向招商人查询。

招商单位: ****

地 址: **市**区新港东路1238号12层

邮 编: 510308

联 系 人: 尹工

电 话: 185****6764


6. 合格的响应人

6.1 响应人须具有经营本项目所需的资质与实力,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与报价响应人须为城轨采购网注册加盟商,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报名及比价

(2)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无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3)本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 招商保证金

7.1 响应人必须 以自身名义和账号 提交招商保证金。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须提交的招商保证金(人民币,单位:元)


1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 16000



7.2 招商保证金是为招商人免遭因响应人的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招商人在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招商须知的规定没收该响应人的招商保证金,并有权继续追讨因此而给招商人带来的其他损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人在招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对响应文件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澄清或补充。

(2)响应人在招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3)中选人未按招商文件的规定与招商人签订合同。

(4)****小组或招商人按照评审办法修正后的评审价。

(5)在招商过程中,响应人做出损害或潜在损害招商人利益或声誉的行为。

7.3 招商保证金提交及退还:

(1)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招商保证金,招商保证****银行对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2)本次招商保****银行转账的方式。响应人按照****银行账户缴纳招商保证金,****银行显示保证金到账的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提交招商保证金的响应人,其报价无效。

(3)招商保证金的退还:如在退还****银行费用,则在招商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非中价候选人的招商保证金在发布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原路退还,中价响应人及其他中价候选人的招商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5****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原路退还。

8. 招商费用

8.1 响应人自行负责其参加本招商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2 最终中选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须向城轨采购网一次性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该服务费由中选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收取标准如下:

8.2.1根据《城轨采购网关于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的说明》,该交易服务费以中选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标准为项目中选金额1亿元(含1亿元)以下按0.09%,超过1亿元部分按0.05%,分段累计计算,每笔最高不超过20万元。

8.2.2中选响应人在项目中选公示结束后,按城轨采购网平台通知15个工作日内向其直接交纳,银行汇票、电汇、转账账号信息如下(缴纳时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户名:****公司

账号:****营业部

开户行:150********950

8.2.3缴纳平台服务费后,由城轨采购网平台向中选人出具《成交通知书》。


9.响应人知悉

9.1 响应人将被视为已对所有影响本招商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公开招商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9.2 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内容将被视为已充分考虑了上述事项。


10.响应报价

10.1 响应人应根据本公开招商文件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报价。

10.2 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响应报价应当是唯一的、固定不变的,任何选择性报价或非固定报价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0.3 如果响应报价中保底价合计与分项计算不一致时,响应人必须接受招商人进行的价格修正(修正方式详见本公开招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7.1 响应报价的算术校核)。


11.响应文件

11.1 响应文件应当包括 商务响应文件和 经济响应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后加盖公章。商务响应文件包括如下资料(内容格式详见本公开招商文件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1)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则须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本位公章的响应函。

(5)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廉洁承诺书。

(6)招商保证金交纳证明。

(7)介绍资料。

(8)经营方案。

(9)商业信誉证明文件。

(10)非联合体响应承诺书。

(11)按本公开招商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或澄清需要补充的资料。

经济响应文件包括如下资料(内容格式详见本公开招商文件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报价表。

11.2 响应文件的资料和数据须是真实和完整的,并真正对招商人需求作实质性的响应。

11.3 响应文件任何涂改、行间插字和增减,须由响应文件签字/签章人用姓氏在旁边签字/签章才有效。

11.4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招商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字之处,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

11.5 响应文件的投送方式

(1)投送地点:****

(2)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8月27日上午9:00(地址:****区新港东路1238****广场A塔12层1225室)标书代写

(3)联系方法: 尹工,185****6764

11.6响应人须按本公开招商文件第二部分“招商需求书”和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 商务 响应文件 一 份正本和 两 份副本,每份单独装订,及电子版U盘一份,密封包装后加盖公章;提交 经济 响应文件 一 份正本和 两 份副本,每份单独装订,及电子版U盘一份,密封包装后加盖公章;评审以纸质文件为准。

11.7招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7.1响应人应在招商文件发出后第5个工作日停止提问。招商人应在招商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解答响应人对招商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文件,并发布至城轨采购网、。标书代写

11.7.2 在招商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招商人可主动地或依据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商文件,并形成澄清文件,发布至城轨采购网、。标书代写

11.7.3招商答疑文件及招商澄清文件一经在城轨采购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响应人。

11.7.4招商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响应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12.招商与评审

12.1 招商人根据公开招商评审办法的规定对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2.2 评审要求详见本公开招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

12.3 招商人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任何时候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响应,或拒绝所有响应、宣布本次招商程序无效,并对由此引起的对响应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响应人。


13.合同授予

13.1 评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招商人将中选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在城轨采购网公示不少于3天。招商人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选人,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

13.2 《中选通知书》由招商人盖章后发给中选人,中选人必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商人,确认收到,《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3.3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公开招商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响应人,并且该响应人经进一步审查能满意地履行其合同义务。

13.4 任何机构均不保证最高报价的响应人中选。

13.5如招商人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后,因中选人原因,中选人未在招商人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招商人除没收招商保证金外,还保留进一步追讨损失的权利。在此情况下,招商人可将本项目授予下一个中选候选人或重新组织公开招商。

13.6在招商过程中,如响应人做出损害或潜在损害招商人利益或声誉的行为,招商人有权撤销响应人的参与资格或中选资格,并没收招商保证金。


14. 履约保证金

14.1 为保证中选人积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中选人须按照本公开招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商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具体金额根据中标合同价确定。若因乙方违约被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乙方需于15日内补齐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14.2 履约保证金****银行****银行电汇单、转账、转账支票。****银行必****银行,外国****银行开具。保函格式必须与招商人提供的保函格式相同。如乙方不方便开具履约保函,可由****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15.合同签订

15.1 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天内,应与招商人完成合同签署。


第二部分 招商需求书

1. 招商项目名称: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

2. 项目简介:

(1)线路概况:**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起****中心,终点为玉龙雪山甘海子,全线长20.7公里,****中心站、白沙古镇站、玉水寨站、东巴谷站、玉龙雪山站共5个站和1****基地。经营期间原则上中间 3 个站不停站通过,玉水寨站具备正常停靠条件、可按需办理上下客;若后续运营确有实际经营需要变更停站方案的,甲乙双方可另行书面协商确定停站事宜。

(2)经营期:广告媒体**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三年。

(3)招商范围

①广告媒体**使用权

广告媒体**包括常规媒体和非常规媒体。常规媒体指招商人移交的、于经营线路内设置的固定形式或规格的媒体,包括28个PIDS屏,70个屏蔽门广告屏,53个广告灯箱(含7个双面灯箱,8个动感灯箱)等,详见下表(常规媒体形式、规格、数量以招商人实际移交给响应人的为准)。

广告媒体 序号 项目 位置 灯箱尺寸 数量 备注

(视觉画面规格)

1 PIDS屏 中间3个车站站台悬挂 55寸 24 每侧站台2个

首末站候车厅悬挂 55寸 4 每个候车厅2个

2 屏蔽门广告屏 首末站屏蔽门两侧 55寸 70 每侧站台14个

3 led电子屏 游客中心站房一层候车厅进站口上方 6m*1.6m 1 与运营共享

玉龙雪山站房二层候车厅进站口上方 6m*1.6m 1

4 广告灯箱53 游客中心站房一层候车厅 5.85m*1.69m(5.71*1.55) 2 动感灯箱

5m*2.5m(4.86*2.36) 4 动感灯箱

游客中心二层出站通道 6m*3m(5.8*2.6) 4 静态灯箱

游客中心站台 6m*3m(5.8*2.6) 5 静态灯箱

白沙古镇站台 2.7m*2.1m(2.6*1.55) 12 静态灯箱

白沙古镇观景平台 2.7m*1.65m(2.6*1.55) 2 静态灯箱

3.6m*1.65m(3.5*1.55) 2 静态灯箱

4.8m*1.65m(4.7*1.55) 2 静态灯箱

玉水寨站台 2.4m*2.15m(2.3*1.5) 3 双面静态灯箱

东巴谷站台 3.7m*2.15m(3.6*1.55) 4 双面静态灯箱

东巴谷文化墙 5.3m*3m(5.1*2.8) 2 静态灯箱

玉龙雪山站房二层候车厅 6.17m*1.69m(6.03*1.55) 2 动感灯箱

玉龙雪山站房二层进站通道 6m*3m(5.8*2.6) 2 静态灯箱

4.6m*3m(4.4*2.6) 2 静态灯箱

玉龙雪山站台 9.2m*3m(9*2.6) 2 静态灯箱

6.9m*3m(6.7*2.6) 3 静态灯箱

合计 179


非常规媒体指招商人移交的、于经营线路内设置的非固定形式或规格的媒体,包括:墙贴、地贴、闸机贴、屏蔽门贴、护栏贴等。具体可供响应人经营的非常规媒体形式、规格、数量以招商人审批同意设置的为准,且招商人在尽量提前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单方面取消已设置的非常规媒体。

②便民空间使用权

序号 位置 面积

1 游客中心站一层候车厅 27.55㎡

2 游客中心上行站台多经点位 11㎡

3 玉龙雪山站台梯下空间(南侧) 16.5

4 玉龙雪山站台梯下空间(北侧) 3㎡

5 玉龙雪山站出站口 6㎡

合计 64.05㎡


③一等座列车整体经营权

项目 位置 模块数 数量

一等座列车 —— 3模块 1列车


本经营项目的广告发布和便民空间、一等座车经营须符合项目定位、遵守业主方及相关部门的规定。


3. 招商条件:

(1) 经营期:广告媒体**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三年。

(2) 项目招商**每年使用费最低限价(含税价):人民币 800,000 元,营业额分成应符合下表中招商人设定的范围。

经营**使用费报价及营业额分成要求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广告媒体**使用权(1年) 每年保底价 200,000

营业额分成 -

便民空间使用权(3年) 每年保底价 100,000

营业额保底分成比例 30%

一等座列车经营权(3年) 每年保底价 100,000

营业额保底分成比例 30%

注:低于最低保底价或低于营业额保底分成比例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响应人报价不得含有任何附加条件。

(5)本项目经营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4. 装修方案及要求

中选人不得擅自改变招商人物业结构及用途,不得损坏招商人设备、设施及其他财产。中选人在装修前,须将有关装修承包商、设计图纸、材料等提交招商人审核,取得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必须按以下内容顺序装订,并制作目录,显示各项内容对应的页码。


一、 商务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页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页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页码)

4.响应函 ‥‥‥‥‥‥‥‥‥‥‥‥‥‥‥‥‥‥‥‥‥‥‥‥‥‥‥‥‥‥‥(页码)

5.廉洁承诺书 ‥‥‥‥‥‥‥‥‥‥‥‥‥‥‥‥‥‥‥‥‥‥‥‥‥‥‥‥‥(页码)

6.招商保证金交纳证明‥‥‥‥‥‥‥‥‥‥‥‥‥‥‥‥‥‥‥‥‥‥‥‥‥‥(页码)

7.介绍资料

(1)响应人资历简介 ‥‥‥‥‥‥‥‥‥‥‥‥‥‥‥‥‥‥‥‥‥‥‥‥‥‥(页码)

(2)经营经验资料 ‥‥‥‥‥‥‥‥‥‥‥‥‥‥‥‥‥‥‥‥‥‥‥‥‥‥‥(页码)

8.经营方案‥‥‥‥‥‥‥‥‥‥‥‥‥‥‥‥‥‥‥‥‥‥‥‥‥‥ ‥‥‥‥‥(页码)

9.商业信誉证明‥‥‥‥‥‥‥‥‥‥‥‥‥‥‥‥‥‥‥‥‥‥‥‥‥‥‥(页码)

10.非联合体响应承诺书 ‥‥‥‥‥‥‥‥‥‥‥‥‥‥‥‥‥‥‥‥‥‥‥‥‥(页码)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同志,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为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任我方 职务,就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招商和合同执行事务,作为响应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文件和所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行为的法律效力归属于我方。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盖章)


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系 (响应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招商活动,代理人在招商响应和合同执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所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字/签章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签署当日生效,代理人在授权书生效后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职务:


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职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4. 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 项目公开招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已完全明白公开招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在此提交的响应文件 一 份正本 两 份副本及一 份电子版U盘,并承诺如下:

(1)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不少于 120 天有效。如我方被确认为中选的响应人,该报价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标书代写

(2)我方保证提交的响应文件均真实有效,并已经考虑了影响本项目的所有因素。

(3)我方理解并接受:贵方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任何时候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响应,宣布本次招商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响应,并对由此引起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响应人。

(4)我方理解并接受贵方有权按自身的评审标准选择符合自身要求的响应人,并不保证本次招商中最高报价的响应人中选。

(5)我方对公开招商文件及合同条款无任何负偏离,我方如被确认为中选的响应人,将按公开招商文件及贵方的规定与贵方签订合同,并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且保证履行公开招商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保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履约;如我方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除放弃招商保证金外,还承担贵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如果我方出现招商文件所述的导致招商保证金被没收的行为,我方接受贵方按照招商文件的规定没收我方交纳的招商保证金并对相应不利后果承担责任。

(7)我方承认并同意在理解和实施本公开招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适用于 ****公司名称 )项下的任何条款时优先考虑经营线路的安全、高效及高水平运营。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5. 廉洁承诺书格式

廉 洁 承 诺 书

****:

本公司就参加贵司_**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_公开招商工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公司已经充分阅读并清楚理解招标要求,我公司参加投标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我公司保证不出现串通投标的情形,不出让投标资格,****集团有****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委员会成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或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同时不出现任何其他不廉洁行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我公司愿接受没收投****公司投标(含比选、招商、直接谈判等)6个月至2年(具****集团有限公司确定)、中标(中选)无效等处理,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如果中标(中选),我公司愿意与贵司签署并严格执行《廉洁协议》。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招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格式

招商保证金交纳证明

致:****

本公司 已按照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公开招商文件“招商须知”的规定提交招商保证金人民币 16000 元(大写: 壹万陆仟元 ),交纳凭证见附件。


特此证明。


附:招商保证金转账凭证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7. 介绍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

(1)响应人资历简介

①响应人基本情况介绍

②注册资本证明

注册资本证明

致:****

本公司按注册资本为 元,凭证见附件。


特此证明。


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经营经验资料

①广告媒体**经营经验

本公司截止开标日之前3年内,广告媒体经营项目 个,分别为:标书代写

项目1:项目名称及证明材料

项目2:项目名称及证明材料

……

广告媒体经营经验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②便民空间经营项目经验

本公司截止开标日之前3年内,便民空间经营项目 个,分别为:标书代写

项目1:项目名称及证明材料

项目2:项目名称及证明材料

……

③列车整体经营项目经验(铁路/有轨电车/地铁等列车车厢专属运营管理,包括咖啡、婚纱摄影为主题的专属运营等。)

本公司截止开标日之前3年内,列车整体经营项目 个,分别为:标书代写

项目1:项目名称及证明材料

项目2:项目名称及证明材料

……

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列车整体经营经验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8. 经营方案(适用于独立法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

致****:

我方拟承接贵司**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经营方案如下:

(1)对**市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经营现状的了解

(2)对本项目线路特点的理解

(3)广告媒体经营(可包含自身优势、经营主渠道、主题,意向广告方、执行方式等等能体现经营能力的内容)

(4)便民空间经营(可包含自身优势、意向经营方式、业态等)

(5)一等座列车整体经营(可包含自身优势、经营初步策划、**方等能体现经营能力的内容)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9. 商业信誉证明


证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近三年无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并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招商公告发布时段内的时间。

10.非联合体响应承诺书格式

非联合体响应承诺书

致:****

根据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 公开招商文件的要求,我方在此承诺:我方不以联合体响应。

特此声明。

响应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提示:上述各项的内容全部要求加盖公章,具体可参考本公开招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

二、经济响应文件


目录格式

1.报价表 ‥‥‥‥‥‥‥‥‥‥‥‥‥‥‥‥‥‥‥‥‥‥‥‥‥‥‥‥‥‥‥(页码)

1.报价表格式

报价表

项目 **保底使用费价格(元) 营业额分成(%)

广告媒体**使用权(1年) \

便民空间使用权(3年)

一等座列车整体经营权(3年)

合计

注:以上金额数字不允许出现小数,营业额分成不允许填写小数,例:填40即代表40%。

附注:

1. 本次招商的响应报价内容为:响应人在经营期内经营**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范围内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使用费和营业额分成比例(含税价),详见本公开招商文件第二部分“招商需求书”第2和3条。如响应人中标本项目,并按本招商文件规定签署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总金额。

2. 以上报价表,**保底使用费合计报价须等于或大于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营业额分成须等于或大于30%,报价不得含有任何附加条件。

经营**使用费报价及营业额分成要求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广告媒体**使用权 每年保底价 200,000

营业额分成 -

便民空间使用权 每年保底价 100,000

营业额分成 30%

一等座列车经营权 每年保底价 100,000

营业额分成 30%


3. 报价表的字迹须清晰可辨认,字迹模糊不清导致的所有后果由响应人承担。若报价表中各项报价加和与合计不一致时,按照本公开招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7.1“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

4. 请响应人在填报此表前,先完整阅读本公开招商文件,保证其提交内容按照该规定填写计算,并对于不实信息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公开招商文件内的合同条款格式是公开招商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人在响应时不得偏离。

招商人在确定中选人后,中选人应当接受按照本合同条款格式与招商人签订《**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合同》,否则招商人有权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没收招商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讨损失的权利。实际条款按照双方最终签字/签章盖章的文本为准。


响应人提交的全部响应资料及内容将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约束效力。若响应人不按响应内容执行,招商人有权追究响应人的法律责任,并提前终止合同。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

(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

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

**经营项目(2026年)合同书


本经营合同由****(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商定、共同签署,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经营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应作为本经营合同的一部分看待:

(一)本经营合同补充协议(如有);

(二)本经营合同;

(三)本经营合同条款;

(四)本经营合同附件。

三、上述文件应互相补充和互相解释,如上述各文件出现任何含糊、模棱两可或冲突之处,则首先应以对乙方约定有最广泛、最严格和/或最繁重义务的要求或解释为准,乙方应予遵守。

四、本经营合同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本经营合同内甲方制定与颁布的管理制度、办法、标准的修改或调整除外。如甲方制定与颁布的管理制度、办法、标准有修改或调整,以修改或调整后的内容为准,修改或调整后的内容仍具有约束力。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须执行修改或调整后的管理制度、办法、标准。乙方逾期未执行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对应**的经营权限,直至乙方完成整改,暂停经营期间乙方仍须按合同约定支付对应费用。

五、本经营合同自合同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各方签字盖章的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生效日期。

六、本经营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甲方持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乙方持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经营合同条款

第1条 术语定义

1.1 定义

除非另有说明或约定,本经营合同中下述用语具有以下特定的含义:

本经营合同 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合同书》及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本经营合同。

甲方 指****。

乙方 指在**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公开招商里中选,并被授予本经营合同,在本经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经营**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的 公司。

双方 指甲方和乙方。

一方 指甲方或乙方。

**使用权 指本经营合同中甲方将指定的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等**移交给乙方,乙方在经营期、经营线路范围内使用甲方移交的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开展广告、商业等经营业务的权利。

经营线路 指本经营合同中甲方许可乙方经营的,甲方拥有运营权(含**经营权)的**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含甲方具有广告经营权和便民空间使用权的站厅)。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广告媒体**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三年。

经营年度 第一个经营年度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次年该日的前一天止(如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其余经营年度依次类推。

广告媒体 特指于经营线路和经营期内,由甲方移交乙方经营的常规媒体和非常规媒体的统称。

常规媒体 指甲方移交的、于经营线路内设置的固定形式或规格的媒体,包括: 28个PIDS屏,70个屏蔽门广告屏,53个广告灯箱(含7个双面灯箱,8个动感灯箱)等。

非常规媒体 指甲方移交的、于经营线路内设置的非固定形式或规格的媒体,包括:墙贴、地贴、闸机贴、屏蔽门贴、护栏贴等。具体可供乙方经营的非常规媒体形式、规格、数量以甲方审批同意设置的为准,且甲方有权单方随时取消已设置的非常规媒体。取消后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应非常规媒体的拆除清理工作,恢复场地原状,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新增、改造与更新 指甲方首次向乙方移交广告媒体和便民空间后,经甲方批准,乙方在甲方经营线路范围内的已开通站点新设置的广告媒体和便民空间,及对进行改造与更新的行为和结果。

新开通媒体 指由甲方在本经营合同线路范围内新设置且移交给乙方经营的常规媒体,包括:线路开通初期运营之前只有新设置的常规媒体、新开通合建通道的常规媒体。

空置媒体 指乙方经营线路范围内,除发布商业广告、甲方指定公益广告、甲方指定自身宣传信息以外的传统媒体位置。

指乙方在经营期内利用经营线路内的传统媒体发布广告及提供相关服务,利用便民空间进行商业经营或租赁,利用甲方提供的经营**而获取收入或报酬的、与任何人包括****公司达成的协议。

适用法律 指所有的中华人民**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及其它具有普通约束力的强制性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在本经营合同中,“适用法律”不应包括**区、**区和**的法律。

政府部门 ****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或机构、对甲方或线路**经营具有行政管理权的各级部门或机构。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国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以外的公历日。

批准 指乙方为履****政府部门或甲方(按需要而定)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批核或备案。

第三人 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主体。

关联企业 指法定代表人、董****公司中也作为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股东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直接或****公司。

关联交易 指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转移**财产或产生权利义务的交易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1.2 其他特殊术语和释义

在本经营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约定:

(1)“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国法定货币,本经营合同中所涉及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2)本经营合同中提到的条款和附件均为本经营合同的条款和附件;

(3)所指的日(天)、星期、月份、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份和年;

(4)若要求支付之日为非工作日,则应视要求支付之日为下一个工作日;

(5)所指的本经营合同在任何情况下均包括对该经营合同及时所作的补充、修改、合并、更替或替代;

(6)表示单数的词语亦包括该词语的复数,反之亦然;

(7)条款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应用于本经营合同的解释;

(8)凡提及任何一项适用法律应解释为包括对该项适用法律及时做出的修改、综合、补充或替代;

(9)时间应被解释为**时间;

(10)所指的“维护”应始终解释为包括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及沿线**的设备、设施及材料的清洁、更换、维修和恢复;

(11)所指的“上下画”指广告画面上刊、下刊及更换;

(12)所指的“终止”包括正常终止、提前终止、违约终止,因征收、征用导致的经营期提前终止等。

(13)所有金额均为含税金额(不因国家税率的变化而调整)。

(14)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费用凡有限定支付时间的,均以费用到达甲方账户为准。

第2条 声明和保证

2.1 甲方和乙方在此共同声明和保证,在本经营合同签署日期:

(1)各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国法律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必要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有权签订本经营合同,并能以自身名义行使及履行其在本经营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各方签署和履行本经营合同是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经取得所需的合法授权,各方在本经营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均为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和意思表示的错误。

(3)各方签署和履行本经营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及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授权、同意、****法院(仲裁)裁决、命令,或与之相抵触。

(4)本经营合同是乙方在经营期、经营线路内进行传统媒体、便民空间、沿线**和新媒体**开发、策划、销售、运营及维护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对乙方在经营期内的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

(5)本经营合同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利。

2.2 不转让

2.2.1 乙方须按照本经营合同的规定,自主进行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经营,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人。该委托行为在任何时候均不能视为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使用权的转让、变更,且非本经营合同的履约主体变更,也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经营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任务和义务。

2.2.2 除非本经营合同另行规定,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本经营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

2.2.3 若乙方将其在本经营合同项下的任一部分义务委托给第三人代为履行,则该委托行为任何时候均不能视为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使用权的转让、变更且非本经营合同的履约主体变更,也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经营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任务和义务,乙方仍须对第三人的行为、疏忽、违约、过失负完全责任,就如同是乙方的行为、疏忽、违约、过失一样。

2.3 不涉权

2.3.1 本经营合同不造成或不构成对经营线路内其他项目的经营,或给予乙方除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使用权、一等座列车经营权以外的对经营线路任何其他项目享有利益、权利或独占。

2.3.2 乙方不得用本经营合同项下的**使用权、合同的收入账款和应收账款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或贷款。

2.4 不弃权

任何一方未能或推迟行使全部或任何本经营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偿均不视为对这些权利、权力或补偿的放弃。本经营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补偿是累积性的,不排除任何一方依法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权力或补偿。

2.5 ****政府干预

2.5.1 乙方承认并同意在理解和实施本经营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时优先考虑经营线路的安全、高效及高水平运营。甲方享有因线路运营需要永久或临时单方决定终止、调整或删减部分已移交乙方经营的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可根据运营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前通知乙方,确有条件提前通知的,甲方尽可能提前通知乙方。

2.5.2 乙方承认并同意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及一等座列车的经营须配合经营线路的客运服务,避免与经营线路内的任何客运服务造成冲突、干扰或对乘客造成滋扰。乙方应就甲方提出的对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维护进行变更的要求作出积极回应,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可行方案并实际解决。

2.5.3 因甲方列车维修维护需要,乙方经营线路的列车没有上线运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5.4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为检查、维护和修复经营线路的任何部分或为保证经营线路的安全、高效及高水平运营进行任何行为或事情,包括但不限于中断经营线路的运营及关****车站。除按第6.4.1条的规定调整年度**使用费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因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2.5.5 乙方承诺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及一等座列****政府在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情况发生时的征用或统一调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因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2.5.6 于经营期内,由于政府部门对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的经营、管理进行干预而影响**经营所引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承担,****政府部门尽力争取经营条件。

第3条 经营期限与范围

3.1 经营期

3.1.1 本经营合同的经营期为:广告媒体**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三年。

3.2 经营线路

3.2.1 本经营合同的经营线路为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 。具体线路范围见附件1《经营线路范围一览表》,附件1未提及的线路及路段不属于本经营合同的经营线路。

3.2.2 合同签订后,如线路范围内的站点名称或站点数量发生更改,不视为甲方违约,**使用费不作调整,如因站点数量变更导致常规媒体和便民空间面积发生变化的,年度**使用费按照本经营合同第6.4.1条调整。

3.2.3 甲方拟移交给乙方的常规媒体以《**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量统计表》为准,甲方批准乙方开发的常规媒体及非常规媒体以甲方书面审批意见为准。

3.3 经营范围

3.3.1 在本经营合同约定的经营期和经营线路内,甲方将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移交给乙方,乙方使用传统媒体**经营广告业务,使用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开展商业经营。乙方享有在本经营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使用权。乙方经营的传统媒体范围包括甲方移交给乙方的常规媒体、甲方审批同意开发的常规媒体及非常规媒体,甲方拟移交给乙方的常规媒体以《**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量统计表》为准,甲方审批同意开发设置的常规媒体及非常规媒体以甲方书面审批意见为准。

3.4 经营业务

在本经营合同约定的经营期和经营线路内,乙方的经营业务范围如下:

(1)对常规媒体规划提出优化建议,对非常规媒体提出规划和开发建议;

(2)传统媒体的市场拓展、推广、销售、维护及安全检查;

(3)广告画面的制作、上下画及传统媒体的运营、管理;

(4)甲方交托的任何关于行使广告媒体**使用权的其他任务。

(5)首末站便民空间的合法经营和安全管理,包括自营或对外租赁等,经营活动均需办理营业所需相关证照。

(6)一等座列车的合法经营和安全管理,包括自营或**经营等。

3.5 保留及除外

为避免争议,上述所约定的经营业务范围不包括:

(1)经营线路内列车车身、车厢内部的广告,商铺、商亭、商业设施设备上的广告、活动宣传及租户的名称,商铺、商亭、商业设施设备内展示的任何广告、活动及销售宣传;

(2)纪念车票或文化车票等各类车票上的广告;

(3)经营线路的标志、标识、导向牌,包括线路图及街道图等;

(4)****服务所做的广告;

(5)甲方的网站、微博、微信及应用程序(APP)的广告;

(6)付费电话、自动柜员机(ATM)和自动售货机等其他自动设备上的广告,以及使用权不属于甲方的设施上的任何机器上面或表面的广告;

(7)车站冠名;

(8)其他甲方未移交乙方、甲方未审批同意的传统媒体;

(9)在本经营合同生效前,甲方已与第三人签署合同的业务;

(10)本经营合同明确不属于本经营合同项下经营范围的媒体。

第4条 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与管理

4.1 人员配置与管理

4.1.1 乙方在经营期内须组建完善的、富有专业经验的经营团队负责本经营合同中约定的相关工作。

4.1.2 双方应指派专人就本经营合同工作与另一方保持联系和沟通。

4.1.3 乙方聘任的员工过往不能出现违法行为。

4.1.4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负责本经营合同重要管理人员的要求。

4.1.5 乙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雇用本经营合同项下相关业务的员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如乙方发生违反法规的行为,乙方须自行解决与员工的纠纷且不得影响线路运营,乙方与员工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4.1.6 乙方员工在其相应岗位工作时应持有相关证件,并根据适用法律、本经营合同和管理约定及时向甲方出示该证件并随时备查。

第5条 履约保证

5.1 为保证乙方积极、全面履行本经营合同项下的相应义务,以及按照本经营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使用费、营业额分成、水电费等费用,乙方同意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 (中标合同价的10%) 元,履约保证金****银行****银行电汇单、转账、转账支票。****银行必****银行,外国****银行开具。保函格式必须与甲方提供的保函格式(附件2)相同。如乙方不方便开具履约保函,可由****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履约保证金。

5.2 如果乙方以转账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乙方的招商保证金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全额履约保证金收据。

5.3 如果乙方以履约保函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届满时间先于合同文件要求的,乙方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30天内,无条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在保函到期前将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帐户。

5.4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续期,或未按招商文件、本经营合同要求支付**使用费、营业额分成及水电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行使以下某项、几项或全部权利:

(1)按每日0.2%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逾期款项或逾期履约保证金的滞纳金,直至乙方付清应付本金、滞纳金或按甲方要求履行完义务为止;

(2)如乙方逾期30天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经营合同,甲方有权收回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终止**,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滞纳金仍计至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含截止至付款日应付的滞纳金)等为止,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逾期款项和滞纳金。

(3)全额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仍需付清所有拖欠的费用(含**使用费、营业额分成、水电费、滞纳金等);

(4)追究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解除本经营合同,甲方可另行选择**方。

5.5 在本经营合同终止时,乙方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下(缺一不可),甲方应于30日内扣除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付的**使用、营业额分成、水电费、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修复费、场地清理费等全部乙方应付费用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使用费、营业额分成、水电费、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已结清;

(2)乙方按照本经营合同约定完成甲方全部**的返还与移交;

(3)乙方未出现第14.1.1条所述违约行为导致本经营合同解除的情形;

(4)乙方退回履约保证金收据,如乙方无法交还该收据的,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出具说明,并向甲方出具收到退还保证金的收款收据。

第6条 费用

6.1 费用项目和定义

6.1.1 **使用费是指乙方作为本经营合同的广告媒体**经营商、便民空间经营商和一等座列车经营商,承诺向甲方支付获取该**经营资格的费用。

6.1.2 营业额分成是指乙方经营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所得营业额按约定比例分成的费用。

6.2 费用金额

6.2.1 合同暂定总金额人民币(中标价) 元,大写: ,不含税暂定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增值税税率为 %。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广告媒体**合同期限计一年,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合同期限计三年的**使用费,合同总金额和营业额分成按照附件3《经营期内年度费用拆分表》拆分为每年广告媒体**使用费、便民空间**使用费及营业额分成以及一等座列车**使用费及营业额分成。

6.2.1.1 营业额指乙方在本项目全部经营周期内,因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产生的全部含税营业收入,包含但不限于:线下现金收款、微信 / 支付宝 / 银行卡扫码收款、POS 机刷卡、团购平台(美团、携程、抖音、社群预售)、会员储值预收款(储值消费核销全额计入营收,预收充值款不得在未消费时剔除)、企业团单、对公结算、礼品卡消费、配套增值服务费、加价服务费、捆绑套餐收入、场地临时租赁、附属小商品销售收入。

6.3 费用支付

6.3.1 **使用费支付

6.3.1.1 每年**使用费金额详见附件3《经营期内年度费用拆分表》中**使用费小计金额,第一年**使用费支付时间是本经营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第二年**使用费支付时间是上个经营年度结束之前15日内。

6.3.1.2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使用费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等额的合法发票(广告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增值税发票),具体发票类型以甲方收款当日,****机关公布的规定为准。如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按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6.3.2 营业额分成支付

6.3.2.1 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的营业额分成比例详见附件3《经营期内年度费用拆分表》,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的营业额分成的支付时间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营业额分成,双方应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营业额财务核算。

6.3.2.2 乙方开业之前7****银行账户,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的全品类消费、票务出票、商品售卖全****银行账户;所有收款码(微信、支付宝商户码、聚合收款码)必须绑定甲方****银行账户,禁止乙方私自更换收款码、私设个人微信/支付宝、私人POS机用于项目收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新增任何线下私收渠道;如需临时现金收款,****银行账户,逾期未入账直接视同瞒报。甲方有权随时要求调取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流水、收款记录、财务台账等资料,乙方须无条件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经营权限直至乙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6.3.2.3 经核查确认乙方存在瞒报、漏报、体外收款、私收营收、拆分账单少计营业额的,乙方私自更换收款码、私设个人账户收款的,首次查实乙方除补足少缴的分成外,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第2次查实乙方除补足少缴的分成外,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第3次查实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承包经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含预期收益损失)。若因上述原因被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乙方需于15日内补齐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6.3.2.4 每个经营月度结束后,甲乙双方共同对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的营业额进行财务核算,在财务核算完成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的营业额分成。

6.3.2.5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营业额分成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等额的合法发票(合法增值税发票),具体发票类型以甲方收款当日,****机关公布的规定为准。如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按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6.3.2.6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事务所对乙方在本经营合同下的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营收年度报表进行审计,乙方应全面配合。

6.3.3 本经营合同的**使用费和营业额分成的支付不依赖于乙方的实际经营收入,不论乙方经营状况好坏,乙方均须按本经营合同约定的费用金额与方式支付,不得提出变更或调整要求。

6.3.4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6.3.4.1 开户名称:****

6.3.4.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卫路支行

6.3.4.3 银行账号:440********053002756

6.3.4.4 经营期内,如甲方对收款账号进行调整,需以发函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6.4 费用调整

乙方明白及确定:除本经营合同第6.4条约定的情形可调整**使用费和/或营业额分成外,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的任何变更、修改及任何情况均不影响、不调整乙方根据本经营合同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使用费、营业额分成、水电费等费用。

6.4.1 广告媒体和便民空间面积变化

6.4.1.1 本经营合同经营线路范围内,甲方拟移交给乙方的常规媒体及便民空间的类型、规格和数量以附件4《**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量统计表》为准。

6.4.1.2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永久终止或永久删减已移交乙方的**数量。如果甲方永久终止或永久删减的常规媒体数量和便民空间面积占第6.4.1.1条拟移交给乙方时常规媒体数量和便民空间面积总数(附件4)5%以内的,**使用费不做调整,超出5%的部分,需要双方共同核对确认相应调减永久终止或永久删减期间的年度**使用费。扣减金额的方法及计算公式如下:

(1)双方在每个经营年度结束前核查一次当年度广告媒体数量和便民空间面积的总数,并与拟移交给乙方的广告媒体数量和便民空间面积总数(附件4)进行比较,累计永久终止或永久删减的数量占拟移交数量5%以上的部分可调减当年度**使用费。

1. 当年度广告常规媒体**使用费增减金额=当年度广告常规媒体**使用费÷当年度初始常规媒体数量÷365×常规媒体减少天数×常规媒体增加/减少超出5%部分的数量。

2. 当年度便民空间**使用费增减金额=当年度便民空间**使用费÷当年度初始便民空间面积÷365×便民空间减少天数×便民空间增加/减少超出5%部分的面积。

3. 其中,当年度广告媒体**使用费和便民空间**使用费见附件3;当年度初始常规媒体数量和便民空间面积为双方在上个经营年度结束之前核查确认的上年常规媒体数量和便民空间面积,第一年度初始常规媒体数量和便民空间面积以拟移交的常规媒体数量和便民空间面积为准(附件4)。扣减金额单位为“元”,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2)当年度需扣减的金额在乙方应支付的下年度**使用费中扣减。实际经营期最后一年需扣减的金额在实际经营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结清。

(1)

6.4.1.3 常规媒体和便民空间面积变化调整费用按第6.4.1.2条执行,不因线路或站点差异另行调整。

6.4.1.4 甲方因线路建设或运营管理原因,需暂停部分常规媒体和便民空间的经营,乙方应支付的年度**使用费不作调整。

6.4.1.5 非常规媒体类型、规格和数量如有调整,以甲方规定为准,乙方应支付的年度**使用费不作调整。

6.4.1.6 如甲方需永久终止、永久删减或暂停经营的传统媒体和便民空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若**使用权已出售,此时乙方须自行解决与客户的广告发布、商业经营等事宜,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以及任何赔偿责任。

6.4.2 经营线路客运量变化

6.4.2.1 经营线路客运量在经营年度内的变化,不作为调整年度**使用费的条件。

6.5 水电费

6.5.1 本项目经营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费计量标准、收取方式等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用水用电协议,收费按照代收代缴原则,如甲方为此增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6.6 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6.6.1 如乙方逾期支付本经营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费用或滞纳金,甲方有权单方行使以下某项、几项或全部权利:

(1)自逾期支付本经营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费用之日起,甲方按每日 0.2% 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该逾期费用的滞纳金,直至乙方付清应付本金和滞纳金为止。

(2)逾期支付本经营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费用或对应滞纳金的时间达到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经营合同且全额没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已收取的**使用费及营业额分成均不退还乙方,乙方仍需全额支付其拖欠的费用(含**使用费及营业额分成、水电费等)及滞纳金。

(3)因乙方逾期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6.6.2 乙方须应甲方要求提供其最新的当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以及甲方认可的第三人出具的、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以便甲方了解乙方的款项支付能力。如乙方有任何一笔逾期款项未付清,须在该月月末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效欠款确认书。

6.7 成本费用

6.7.1 乙方应承担广告媒体、便民空间经营以及一等座列车经营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推广、销售、运营费用,用电、用水、维护、改造更新所需的费用及支出,呆坏帐。甲方承担一等座列车经营的列车开行成本。

6.8 税费

6.8.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经营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6.8.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经营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6.8.3 在中国境外和**、**及**区域发生的与本经营合同有关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7条 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在**经营中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7.1.1 负责经营线路开通前传统媒体和便民空间的投资、规划和建设。

7.1.2 负责提供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用于乙方经营,并负责一等座列车的司机、开行、协调等。

7.1.3 给乙方提供本经营合同项下的安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工作指引。

7.1.4 向乙方的员工或其委托的第三人为维护、管理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而进入经营线路提供适当便利,及时批复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人作业令及请点申请。甲方有权按对外的标准向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人收取费用。

7.1.5 有权检查乙方本经营合同项下所有相关的经营、财务文件,乙方有义务或使其委托的第三人提供工作配合和支持。

7.1.6 有权检查乙方本经营合同项下的经营活动和行为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整改。

7.2 乙方在**经营中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7.2.1 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超出本经营合同约定的经营活动范围。经营活动包括按照本经营合同约定进行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以及一等座列车经营的策划、推广及营销、运营、管理、维护,获取收入,并承担经营成本费用和风险。

7.2.2 在经营范围内应合法经营,及时按****政府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照及手续。

7.2.3 与其客户签订的合同应为书面形式,并应按甲方要求和期限及时备案,在经营中按合同内容诚实信用地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7.2.4 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经营合同约定的费用。

7.2.5 承担本经营合同项下与乙方相关的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列车经营的安全生产、运营管理责任。

7.2.6 负责本经营合同项下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的维修维护,确保广告媒体设施设备状况及表现效果、工作规范达到本经营合同规定的要求。

7.2.7 确保经营线路不出现过期、有误、违规或质量有问题的广告画面,广告画面须符合本经营合同及相关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

7.2.8 确保政府公益广告和甲方自身及其业务宣传的内容、数量、质量达到本经营合同规定的要求。

7.2.9 乙方因本项目经营获取的全部用户数据、交易数据、经营数据等所有数据资产的所有权及衍生权益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必要目的使用该类数据,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转让、许可使用或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第8条 公益广告及甲方自身信息发布

8.1 常态发布

8.1.1 乙方须在经营期内按不低于常规媒体总面积和总时长35%的比例常****政府公益广告、甲方自身及其业务宣传,发布原则为:其中5%的比例由甲方指定广告位及时段;非甲方指定广****政府对公益广告的要求。

8.1.2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负责常态公益广告、甲方自身及其业务宣传的画稿调整、制作与上下画工作。

8.1.3 如常态发布的常规媒体面积、时长****政府部门对于公益广告的要求时,****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为准进行发布。

8.2 专项发布

8.2.1 政府部门举办或组织的专项活动、专项宣传、重要会议期间,如要求甲方发布专项公益广告,****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发布并由甲方指定广告位及时段。

8.2.2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负责专项公益广告的画稿调整、制作与上下画工作。

8.3 广告位收回

公益广告发布的媒体类型、站点、****政府的要求执行,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如指定广告位或时段已出售,乙方须收回该广告位或时段发布公益广告,自行解决与广告客户的广告发布事宜并不视为甲方违约,且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乙方与第三方的全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8.4 费用结算

8.4.1 乙方每年度须免费给甲方制作约定数量的公益广告、甲方自身及其业务宣传画面。超出该数量的广告画面由甲方支付制作费。乙方须免费制作的广告画面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广告画面制作总量=各类常规媒体总数量×35%

8.4.2 年度内超出广告画面制作总量的制作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向乙方支付制作费,制作费结算金额按乙方须承担的广告画面制作成本价格计算。

8.4.3 每个经营年度的首月,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上年度按第8.1条、第8.2条发布公益广告、甲方自身及其业务宣传的情况。如常态发布超过常规媒体总面积和总时长的35%或专项发布超过常规媒体总面积和总时长的40%,超出的部分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费用,未超出部分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费用。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费用金额=各类单个媒体刊例价的最低市场折扣价×发布月数

其中:每月发布时间少于或等于15日,按0.5个月计算;每月发布时间多于15日,按1个月计算。

8.4.4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时段、位置、内容要求发布公益广告或甲方指定宣传内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未履行部分对应刊例价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5 空置媒体的使用

乙方须确保经营期内乙方的所有常规媒体广告位均有画面登挂并遵守本条发布原则。常规媒体除按广告合同发布商业广告,按第8.1条及第8.2条发布公益广告、甲方自身及其业务宣传外,余下的空置媒体按甲方指定的自身及其业务宣传、公益广告,乙方设计的公益广告的优先顺序发布画面。具体发布原则如下:

8.5.1 空置媒体上的甲方指定的自身及其业务宣传、公益广告,乙方设计的公益广告位置由乙方统一安排。

8.5.2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所拥有的与履行本经营合同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并为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如临时出入证办理、工作证办理、人员培训、作业令及请点审批等),乙方须按甲方对外标准承担费用。

8.5.3 应甲方的需求,在空置媒体上发布甲方指定的自身及其业务宣传、公益广告的,由乙方负责广告画面的制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制作费,制作费结算金额按乙方须承担的广告画面制作成本价格计算。乙方负责广告画面的画稿调整与上下画并承担费用,且确保上述广告画面发布时间不少于1个月。本条的发布面积不计入第8.1、8.2条规定的面积。

8.5.4 在空置媒体上发布乙方设计的公益广告的,由乙方负责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和上下画并承担所有费用。广告画面需每年更换不同的主题。本条的发布面积不计入第8.1、8.2条规定的面积。

第9条 经营

9.1 安全生产管理

9.1.1 乙方须确保在经营线路安全及高效运营的前提下经营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以及进行一等座列车经营,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订本经营合同的同时,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见附件5)。

9.1.2 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协议、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义务、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发生生产安全事件(或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关责任、赔偿损失。乙方拒绝整改或超期整改或不承担责任与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经营合同,但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与赔偿损失。

9.1.3 如乙方出现以下行为,甲方将根据以下罚则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罚款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交罚款,如乙方逾期缴纳罚款,甲方有权按每日0.2%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逾期罚款的滞纳金:

(1)如因乙****政府部门处罚或出现负面社会舆论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万元。罚款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与费用。

(2)如同时适用于多条罚则的,按罚款金额较高的执行。

(3)出现迟报、谎报、瞒报行为的,罚款金额按双倍计算。

9.1.4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周期及时反馈与**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资料或信息。

9.1.5 如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出现火警、生产安全事件(或事故)(例如违规施工作业)、综治维稳等突发情况,乙方须在5分钟内报送相关情况至甲方,并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妥善处理。

9.2 **经营管理

9.2.1 乙方有义务建立规范、高效、专业的经营服务团队,确保该团队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与工作制度,为**经营提供优质服务。

9.2.2 乙方须保证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所使用材料的安全性、可靠性。

9.2.3 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或其书面授权的任何第三人有权按照附件5.3《安全、环境管理考核评价表》检查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及一等座列车的安全与运营情况,乙方有义务提供工作配合和支持。若检查结果表明乙方未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因乙方未履行其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9.2.4 乙方须保证充足的经营人员储备(例如上下画人员、维修维护人员、策划人员等),保证乙方及其所有雇员、委托的第三人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技能和资质,并对相关人员安全承担责任。乙方须强化项目人员的专业培训,如乙方人员的技能及服务水平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9.2.5 乙方须设立24小时固定报障电话,具备全天候的紧急情况响应、处理能力,并按甲方要求通****管理部门。

9.2.6 乙方须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处理流程,并报备甲方。

9.2.7 乙方负责在传统媒体上设置统一的标识:媒体编号、公司名称、报障电话。

9.3 发布规范

9.3.1 画面发布

9.3.1.1 本经营合同项下的广告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等适用法律,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9.3.1.2 所有广告画面发布前,乙方须自行审核广告样稿,然后将广告样稿、媒体形式与数量、位置等内容提交至甲方进行画面内审,如无合理理由,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审批或答复,乙方须给予必要配合。甲方有单方否决发布的最终权利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9.3.1.3 甲方审批通过的广告画面方可发布。甲方的审批不减轻、不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不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如广告画面遭到线路乘客的投诉或引起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整改画面或下画处理,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减轻或免除其既有合同义务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减免合同费用、调整付款方式与时间。

9.3.2 媒体发布

9.3.2.1 传统媒体的发布应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发布,甲方有单方否决发布的最终权利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9.3.2.2 如媒体发布遭到线路乘客的投诉或引起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整改媒体或拆除处理,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减轻或免除其既有合同义务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减免合同费用、调整付款方式与时间。

9.3.3 便民空间经营

9.3.3.1 乙方对便民空间的自营或对外租赁应报甲方审批,如无合理理由,甲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或答复。甲方有单方否决的最终权利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9.3.4 一等座列车经营

9.3.4.1 乙方对一等座列车的自营或对外租赁应报甲方审批,如无合理理由,甲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或答复。甲方有单方否决的最终权利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9.4 项下合同

9.4.1 本经营合同项下的广告媒体经营合同、便民空间租赁合同以及一等座列车经营合同均须与乙方签署。

9.4.2 不正当交易与关联交易

9.4.2.1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本经营合同范围内的**使用权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不正当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不正当调低合同对价的交易,采取真假合同欺骗甲方的交易,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交易等。一经甲方发现,乙方须向甲方补足差价外,还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交易涉及具体合同金额的2倍数额作为违约金并按甲方的要求整改。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或拒绝整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经营合同。

9.4.2.2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本经营合同范围内的**使用权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关联交易。一经甲方发现,乙方除须向甲方补足差价外,还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交易涉及具体合同金额的2倍数额作为违约金并按甲方的要求整改。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或拒绝整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经营合同。

9.4.3 如乙方违反第9.4条的规定或未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使用相应传统媒体、便民空间和沿线**的权利,以及**开发的权利,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因此对乙方或第三人承担任何责任,已收取的年度**使用费和**开发经营收益均不退还乙方,未收取的**使用费和**开发经营保底收益不做任何调整。

9.5 经营报表

9.5.1 甲方有权****事务所对本经营合同项下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的所有相关年度报表、会计帐簿、记录及收入明细进行核定。乙方应予以协助。如甲方发现存在问题,乙方应作解释说明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9.6 临时报告

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1)乙方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2)乙方的股东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3)乙方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的有关本经营合同项下**经营业务的决议;

(4)乙方签署可能对**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按本经营合同须提交甲方审核的,则须提交甲方审核);

(5)其他对**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如乙方未有如实、按时将上述事项告知甲方,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因上述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除承担赔偿责任外,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经营合同。

第10条 **新增、改造与更新

10.1 基本原则

10.1.1 双方均有权建议**的新增、改造或更新。

10.1.2 乙方关于**新增、改造或更新的方案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方案应符合轨道交通设计规范的要求,实施时须遵守甲方的技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现场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规范。

10.1.3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新增、改造或更新,聘请设计单位、工程实施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对工程进行设计、改造、监理、检测。工程验收必须有甲方参与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10.1.4 对于乙方关于**新增、改造或更新的相关合同,乙方应于本经营合同到期前完成所有合同款的支付。乙方与合同对象发生的所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10.1.5 对于乙方关于**新增、改造或更新的相关合同,包括设计合同、工程合同、监理合同、检测合同等,均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报甲方备案。

10.1.6 本经营合同约定的经营期届满,新增、******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须使媒体、便民空间在良好状态下移交甲方,甲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费用。

10.2 **新增、改造与更新

10.2.1 乙方提出的**新增、改造与更新方案须经甲方批准,具体由乙方负责实施、经营,因**新增、改造与更新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新增、改造与更新产生的常规媒体和便民空间面积变化按本经营合同第6.4.1条执行。

10.2.2 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经营线路正常运营与服务或者不能使用的广告媒体和便民空间,乙方须立即实施整改,相应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广告媒体或便民空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故障无法修复、箱体锈蚀严重等问题,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拆除、运输、存储及妥善保管并承担费用。

10.2.3 上述第10.2.1条、第10.2.2条执行中拆除甲方已移交的广告媒体,由乙方妥善保管,并应甲方要求另选择合适位置安装并使用;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媒体,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协助甲方报废媒体。

第11条 移交与返还

11.1 广告媒体和便民空间移交

11.1.1 乙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将按现状将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移交给乙方,乙方从接收之日起承担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的安全、使用、管理义务,但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11.1.2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确认书(以附件4数量为准),清点该开通线路的常规媒体数量和便民空间面积,双方完成签署**清点确认书。清点确认书上的常规媒体数量和便民空间面积视为当年度**数量。如乙方未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签署清点确认书,甲方制作的**确认书上的数量则视为首次移交**数量。

11.2 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的返还

11.2.1 乙方在本经营合同终止时应无条件地且无偿地向甲方返还全部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并确保该类资产、权利等在终止日时处于正常状态,但因自然折旧导致传统媒体设备损耗的部分除外。乙方在未正式返还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除非另有约定,本经营合同终止日即为返还日。

11.2.2 乙方须确保这些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等在向甲方返还时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它请求权。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在返还日应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

11.2.3 乙方应移交或返还传统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并且所有前述设备应不存在任何债务负担或担保权益。

11.2.4 乙方应承担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经营有关的相应债务。

11.2.5 返还过程不应影响经营线路运营、维修及其它业务的正常运作。

11.2.6 返还时所有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处于良好状态,能够充分满足经营需要。

11.3 证件返还

本经营合同终止或经营期届满后1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有工作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出入证等。

11.4 技术转让

11.4.1 乙方应在返还日将其拥有的、运营和维护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经营所需的,有关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经营的所有技术、技术诀窍以及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无偿返还及转让给甲方,并确保甲方不会因这些技术、技术诀窍和相关知识产权而遭受侵权索赔。

11.4.2 就乙方以许可或分许可方式从第三人取得的、运营和维护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所需的有关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经营的所有技术、技术诀窍以及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乙方应负责取得该等技术、技术诀窍以及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许可,确保在返还日后将该等技术诀窍和知识产权继续许可给甲方使用,但因此产生的使用该等技术、技术诀窍以及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相关合理许可费用,由甲方承担。

11.5 合同的转让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返还日转让其签订的、于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返还时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广告及租赁合同除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对价,同时乙方应确保甲方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11.6 移走乙方的所有物品

除非双方另有协议,乙方应于返还之日起30日内,自费搬移于经营线路内乙方所属的所有物品。如果乙方在上述时间内没有移走这些物品,视同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这些物品,而不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如甲方发生处理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1.7 风险转移

乙方应承担返还日前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甲方的违约所致造成的。除非另有约定,返还日或经营期终止日(以较晚日期为准)后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损坏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11.8 返还费用和效力

乙方将本经营合同项下之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的权利和义务有效返还给甲方后,甲方应接管传统媒体、便民空间、**开发和新媒体的运营,享有传统媒体、便民空间和**开发经营的一切权利并负有相关义务。双方应各自负责因上述返还和转让产生的成本和费用(本经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1.9 返还的特殊约定

11.9.1 如乙方未在本经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返还符合要求的全部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乙方同意甲方自行接管并经营,且甲方无须为此向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11.9.2 对由于甲方自行接管的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不符合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未在本经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返还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1.10 保密

11.****.1 任何一方或其雇员、顾问、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他方面),如果尚未公布或公开的,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经营期届满之日2年期间不得向第三人透露或公开,各方应保证其代理、代表、承办商或员工均不泄露本经营合同或本经营合同取代的任何协议的任何条款,不泄露在谈判过程中获取的另一方的保密资料。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1)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其他人已经取得的信息;

(2)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3)按照适用法律,或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的要求,或为审计、财务报表中的披露目的而进行披露的信息;

(4)本经营合同项下明确允许的披露。

11.****.2 任何一方违反本经营合同保密义务的,均须向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2条 协议变更

12.1 协议变更

双方在履行本经营合同过程中,根据项目的需要,可协商一致对本经营合同进行变更,并签署相关的变更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本经营合同,本经营合同内甲方制定与颁布的管理制度、办法、标准的修改或调整除外。

12.2 **主体名称的变更

双方在**过程中,任何一方仅单位名称发生了变更,则须书面告知另一方****管理部门的名称变更相关文件。单位名称的变化并不影响本经营合同约定任何权利、义务、责任。

12.3 甲方的主体变更

甲方可能在本经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主体的变化,因此特别说明如下:

(1)甲方的企业改制、主体变更、企业名称变更等有关事宜并不需要取得乙方的同意或批准,亦无需在改制、变更前书面告知乙方或事前取得乙方之确认。

(2)甲方企业改制、主体变更完成后,须将主体变更的情况书面告知乙方,明确甲方在本经营合同中的承继主体。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此种变化。

(3)甲方企业改制、主体变更一般不影响乙方在本经营合同项下取得的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使用权,如确实影响**使用权范围,双方可根据本经营合同之原则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12.4 乙方的主体变更

为保障本经营合同的履行,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收购、重组等主体变化时,须书面提前通知甲方。如甲方认为乙方的此种变化可能会影响到本经营合同的履行时,甲方有权要求变更本经营合同内容或要求乙方提供补充担保,也有权提前解除本经营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且甲方无需对此种判断(即甲方认为乙方的变化可能影响本经营合同履行)向乙方提出任何书面的解释、证明或其他任何方式的确认。

第13条 违约解除、终止与赔偿

13.1 违约解除

13.1.1 在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除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赔偿责任外,还有权发出解除通知,解除本经营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即为合同终止日:

(1)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乙方逾期支付本经营合同中任何一项费用或对应滞纳金的时间达到30日的;

(3)未经甲方批准,对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和有关财产以及乙方在本经营合同项下获得的权利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物权的;或将本经营合同项下的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以转让、抵偿、抵押、赠送等形式处置给第三人的;或乙方将本经营合同项下获得**使用权的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委托给第三人经营的;

(4)乙方在响应招商、签署和履行本经营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或隐瞒重要的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作出的任何声明与保证被证明在作出时实质上不属实,损害甲方权益的;

(5)擅自停业、歇业,或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清算;

(6)违反本经营合同第8.1条、第8.2条、第8.3条约定的;

(7)未履行本经营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其行为构成对本经营合同的实质性违反,并且在收到甲方说明其违反合同,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1个月内仍未能按甲方要求采取令甲方满意的纠正措施的;

(8)本经营合同约定的其他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的情形。

13.2 违约赔偿的一般约定

13.2.1 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本经营合同的,按以下处理:

(1)甲方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乙方;

(2)甲方已收取的**使用费与运营额分成均不退还乙方。如乙方在解除或终止本经营合同前尚有未支付的费用,须在解除或终止本经营合同前付清;

(3)甲方可向乙方追讨损失赔偿和违约金等。

13.2.2 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本经营合同的,按以下处理:

(1)在乙方付清应付费用及完全履行本经营合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和方式按第5.4条执行;

(2)甲方向乙方退还提前收取的超出实际经营期部分的年度**使用费,即:

当季度应退还的年度**使用费=已收取的年度**使用费×(1-当年度实际经营天数÷365);

(3)乙方按照第6.2条约定向甲方支付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营业额分成。当月度应支付营业额分成=该月实际产生的营业额*约定分成比例

(4)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或终止本经营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13.2.3 除本经营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直接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任何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收入、预期利润,以及对第三人或第三人的赔偿损失均不予赔偿。

13.2.4 受损害的一方应有权从另一方获得因试图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费用。

13.2.5 如果损失的产生部分归责于受害方,则赔偿的数额应扣除该部分因素造成的损失。

13.2.6 如果因战争暴乱、火山爆发、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发生而导致运营线路中止运营30日以上或永久终止运营,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1) 甲方向乙方退还提前收取的中止运营期间的**使用费,即:

应退还的**使用费=中止运营期间对应的已收取的年度**使用费×(中止运营的天数÷365)×****车站数÷中止运营期间本经营合同线****车站总数)。

(2) 乙方向甲方支付未支付的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营业额分成,即:

营业额分成按照6.3约定进行。

本条第(1)点中,如中止运营的时间超过本经营合同经营期结束日,则中止运营的天数只计算到结束日。应退还金额单位为元,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中止运营结束、恢复正常运营后30个工作日内,双方根据上述计算方法核算退还及支付金额,并在下一次支付的年度**使用费中调整;如中止运营的时间超过本经营合同经营期结束日,于经营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结清。

13.2.7 如发生被认定达到不可抗力程度的公共卫生事件,导致某条线路客流下降时,按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调整费用,如政府未出台相关政策,则不调整**使用费。

13.3 减轻损失的措施

13.3.1 如乙方未履行本经营合同应尽的义务,影响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一等座列车的经营及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权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以防止损失的扩大。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开展招商工作、审查乙方的财务状况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暂停乙方的经营资格等。

13.3.2 如乙方发生违约情况导致本经营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经营管理义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接手本经营合同中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的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媒体销售经营、画面制作、媒体维护、上下画,便民空间租赁,一等座列车经营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3.4 补救之累积

除非本经营合同另有约定,上述第14.3条不得阻止任何一方行使本经营合同或其作为一方的其它协议,或适用法律提供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13.5 不中断协议履行

13.5.1 除非本经营合同终止,针对本经营合同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经营合同之继续履行。

13.5.2 违约条款在相关违约责任承担完毕之前,即便是本经营合同经营期届满或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13.6 正常终止

本经营合同约定的经营期届满,乙方的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使用权和一等座列车经营权终止。乙方应按本经营合同的约定将**返还甲方,甲方无须为此向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责任。

13.7 提前解除或终止

13.7.1 经营期内,如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提前解除或终止本经营合同的,可提前解除或终止本经营合同。提前终止日,乙方的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使用权和一等座列车经营权终止。乙方应按本经营合同的约定将全部媒体和**返还甲方,甲方无须为此向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责任。

13.7.2 甲方对经营线路的运营和**经营权,来自于《**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运营合同》,若该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本经营合同也需相应提前解除或终止。

13.7.3 双方应诚实、全面、充分履行本经营合同,无法定理由或本经营合同约定单方解除之理由,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本经营合同。

13.8 因征收、征用导致的经营期提前终止

13.8.1 除本经营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全部或部分经营线路****政府部门没收、征收、征用,或被中止、收回全部或部分传统媒体**使用权。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终止通知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3.8.2 甲方向乙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即为提前终止日。广告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终止后,乙方应按本经营合同约定的程序将广告媒体、便民空间**使用权和一等座列车经营权移交或返还甲方并清算相关费用,甲方无须为此向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责任。

13.9 解除或终止的一般后果。

13.9.1 除非适用法律或本经营合同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在本经营合同解除或终止日之前,双方应继续享有和履行本经营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

13.9.2 本经营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除本经营合同其他部分已经约定或双方另行约定之外,双方在本经营合同项下不再有进一步的义务,但本经营合同到期或解除或终止之前发生的而在本经营合同到期或解除或终止之日尚未支付或返还的付款或赔偿义务除外。

13.9.3 本经营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本经营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保密条款和任何在本经营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其它条款。

第14条 纠纷解决

14.1 对于双方之间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法院的生效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应履行判决。

14.2 如本经营合同未解除或终止,则在争议、分歧或索赔作出最终判决前,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经营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经营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在最终判决作出后按判决进行最终调整。

14.3 对于在经营过程中乙方与第三人产生的争议,由乙方出面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由此遭受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4.4 诉讼费用以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损失均应由败诉方承担。

14.5 上述纠纷解决条款在本经营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15条 其他

15.1 通知

15.1.1 双方在本经营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材料,均以本经营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可用专人递交、快递或邮寄的方式发出。

甲方地址: **市**县白沙镇玫瑰庄园对面

电话:185****6764


乙方地址:

电话:

15.1.2 如果一方的地址和/或收件人更改时,应在新地址和/或新收件人启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另一方按原地址快递或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

15.2 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或邮寄方式交付的,自寄出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即使邮件因收件人原因被退回,仍自该日起视为完成有效送达。

15.3 适用法律

本经营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15.4 协议语言

本经营合同以中文书就。

15.5 协议履行地

本经营合同的履行地为中华人民**国**省**市。



附件1

《经营线路范围一览表》

线路名称 起终点 开通时间 线路长度

(公里) 车站数

(座) 备注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 游客中心~玉龙雪山 2025年2月12日 20.7 5 经营期间原则上中间 3 个站不停站通过,玉水寨站具备正常停靠条件、可按需办理上下客;若后续运营确有实际经营需要变更停站方案的,甲乙双方可另行书面协商确定停站事宜。


附件2

履约保函

(由银行出具)

(本文件作为合同格式文件,将在乙方中标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乙方投标时不须提交,但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如获中标,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此要求办理。)

开具日期:

保函编号:

致: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贵方)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中标人名称)就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订的_____ 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及其继承者和受托者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金额大小写),并以此约定如下:

(1) (中标人名称)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修改、补充等协议(以下简称违约),只要贵方确定,无论 (中标人名称)有任何反对,本行保证本行及其继承者和受托者在收到贵方第一次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请求时,本行即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予以支付。同时,本行承诺在支付上述金额时,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贵方出具证明或相关说明等材料。

(2)本行放弃贵方应向承包商要求赔偿上述金额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3)本保函任何支付应为免税,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税费、其它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本保函中扣除。

(4)本保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它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款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的责任,但本行的担保责任以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为限。

(5)本保函开具生效,直至**期结束,双方结清本合同所有款项并完成支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甲方全部**的返还与移交前一直有效,但本保函的有效期最晚不超过 年 月 日。

(6)本保函未经本行同意不得转让。

(7)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国法律解释。

(8)本保函的****集团****银行。(斜体字处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

出证行名称:

签名(或签章):

(印刷姓名和职务)

公 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附件3

《经营期内年度费用拆分表》

本表格根据乙方的中标价格说明确定。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保底使用费价格(元) 营业额分成(%)

广告媒体**使用权(1年)

便民空间使用权(3年)

一等座列车整体经营权(3年)

合计








附件4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量统计表》

分项 序号 项目 位置 灯箱尺寸

(视觉画面规格) 数量 备注

广告媒体** 1 PIDS屏 中间3个车站站台悬挂 55寸 24 每侧站台2个

首末站候车厅悬挂 55寸 4 每个候车厅2个

2 屏蔽门广告屏 首末站屏蔽门两侧 55寸 84个 每侧站台14个

3 led电子屏 游客中心站房一层候车厅进站口上方 6m*1.6m 1 与运营共享

玉龙雪山站房二层候车厅进站口上方 6m*1.6m 1

4 广告灯箱53 游客中心站房一层候车厅 5.85m*1.69m(5.71*1.55) 2 动感灯箱

5m*2.5m(4.86*2.36) 4 动感灯箱

游客中心二层出站通道 6m*3m(5.8*2.6) 4 静态灯箱

游客中心站台 6m*3m(5.8*2.6) 5 静态灯箱

5 白沙古镇站台 2.7m*2.1m(2.6*1.55) 12 静态灯箱

白沙古镇观景平台 2.7m*1.65m(2.6*1.55) 2 静态灯箱

3.6m*1.65m(3.5*1.55) 2 静态灯箱

4.8m*1.65m(4.7*1.55) 2 静态灯箱

玉水寨站台 2.4m*2.15m(2.3*1.5) 3 双面静态灯箱

东巴谷站台 3.7m*2.15m(3.6*1.55) 4 双面静态灯箱

东巴谷文化墙 5.3m*3m(5.1*2.8) 2 静态灯箱

玉龙雪山站房二层候车厅 6.17m*1.69m(6.03*1.55) 2 动感灯箱

玉龙雪山站房二层进站通道 6m*3m(5.8*2.6) 2 静态灯箱

4.6m*3m(4.4*2.6) 2 静态灯箱

玉龙雪山站台 9.2m*3m(9*2.6) 2 静态灯箱

6.9m*3m(6.7*2.6) 3 静态灯箱

便民空间 6 便民空间 游客中心站一层候车厅 27.55㎡ 1 ——

游客中心上行站台多经点位 11㎡ 1

玉龙雪山站台梯下空间(南侧) 16.5 1

玉龙雪山站台梯下空间(北侧) 3㎡ 1

玉龙雪山站出站口 6㎡ 1

一等座列车 7 —— 3模块 1


附件5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特约定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安全管理的责任目标

乙方对接管区域的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自乙方接管该区域之日起。

(一)安全生产目标

1、乙方管辖区域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不发生因管辖区域影响**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运营、甲方物业安全的责任险性事件。

3、不发生人员死亡、1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监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重伤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

5、办公场所不发生责任火灾事故。

6、不发生涉及乙方责任的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或甲方设施设备的致损事件。

7、控制和减少责任险性事件、一般事件及事件苗头。

8、不发生责任交通安全亡人事故。

(二)维稳综治内保责任目标

1、不发生乙方人员违法犯罪受刑****机关治安、行政处罚等有损甲方声誉的事件。

2、不发生乙方人员或因本单位责任引发的管辖区域的人员群体性上访、怠工、罢工等事件。

3、不发生因内保管理不到位,造成管辖区域内公共财产、设备设施被盗,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的事件。

4、不发生对社会具有重大负面影响、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事件。

(三)环境管理责任目标

1、管辖区域内不发生违反环境法律法规事件。

2、管辖区域内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3、控制和减少管辖区域内有害废弃物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第二条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省、市有关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职业病防治、轨道交通设施保护、交通安全、维稳综治内保、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结合消防综治实际,规范安全管理各环节,完善各项管理程序,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

(三)落实乙方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环保工作负总责, (姓名、职务)是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制订本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内容,并组织实施。

(五)配合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定期配合甲方或有关单位组织的对本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加**全投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减少安全隐患。

(六)配合甲方或有关单位组织的排查安全风险工作,形成风险管理情况记录,配合参与安全风险管理宣传培训、消防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落实安全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

(七)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准备措施,配合应急演练工作,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根据甲方有关应急信息报送的要求(见附件5.1),如实快速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

(八)落实对辖下区域的设备、设施管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落实设置足够的防火、防毒、防人员伤害和职业病危害措施,并定期组织对其维护、保养及检测。

(九)配合甲方或有关****消防队****小组,配合落实消防安全巡查制度,配合制定管辖区域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强化管辖区域的防火检查工作,严禁存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

(十)落实内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管理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管理会议及培训,落实对乙方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落实对经营场所内全体员工开展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环保措施的宣传、教育、培训。

(十二)落实管辖内区域的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及对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

第三条 安全问题整改

甲方将不定期到乙方管辖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一)如在检查过程发现乙方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向乙方发送《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格式见附件5.2),乙方应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书面回复甲方。

(二)如未按甲方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双方签署的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条 事故(事件)分类及认定标准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中断运营时间对运营生产安全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程度,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险性事件、一般事件、事件苗头。

(一)特别重大事故构成条件

1)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3)一条或多条经营线路全线停运48小时以上。

(二)重大事故构成条件

1)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一条或多条经营线路全线停运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

(三)较大事故构成条件

1)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3)一条或多条经营线路全线停运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四)一般事故构成条件

1)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3)一条或多条经营线路全线停运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

(五)险性事件构成条件

1)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

2)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3)一条或多条经营线路全线停运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4)中断正线(上、下行正线之一)行车3小时以上;

5)车辆、设备、机房、办公用房、车站、商铺发生火灾,未能及时自救扑灭,对客运、正常秩序造成影响;

6)其它严重影响生产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六)一般事件构成条件

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七)事件苗头构成条件

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第五条 事故(事件)的罚款标准

(一)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件)的,根据乙方所承担的责任定性不同,罚款标准如下:

事件性质 乙方负主体责任 乙方负监管责任

事件 事件苗头 3000元 1000元

一般事件 8000元 2000元

险性事件 15000元 5000元

事故 一般事故 30000元 10000元

较大事故以上(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50000元 20000元

(二)若发生上述事故(事件),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罚款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交罚款,如乙方逾期缴纳罚款,甲方有权按每日0.2%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逾期罚款的滞纳金。

(三)发生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件的,甲方对乙方进行通报批评。发生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甲方约谈乙方领导,进行安全谈话,形成谈话内容纪要,正式印发给乙方。

第六条 安全专项检查评分及结果运用

(一)安全检查为专项检查,每季度由甲方组织检查,按照检查评分标准对每个项目检查评分,并通报各季度的检查结果。各季度安全管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安全管理考核采取评分制,按考核评价标准逐项评分,满分为100分。得分在90分及以上,其考核为优秀;得分在80分及以上低于90分的,其考核为良好;得分在60分及以上低于80分的,其考核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的,其考核为不合格。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5.3,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安全管理需要对附件5.3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相关文件内容执行。

(二)乙方的季度安全管理考核评分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做如下处理:

1、对乙方单位领导进行安全谈话,形成谈话内容纪要,正式印发给乙方;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通报批评;

3、将乙方纳入甲方合同不诚信行为记录,记录有效期1年。

4、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罚款5000元处理。

(三)乙方的季度安全管理考核评分为“合格”的,甲方有权做如下处理:

1、对乙方单位领导进行安全谈话,形成谈话内容纪要,正式印发给乙方;

2、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罚款3000元处理。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主合同《**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合同书》一致。

附件5.1:应急信息报送要求

附件5.2:《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

附件5.3:经营场所安全、环境管理考核评价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1 应急信息报送要求


1、时间要求:

第一次报送必须在5分钟内以电话形式或当面报送,10分钟内以邮件方式报送,随后以纸质方式正式上报。

2、报送对象:

乙方项目负责人报送给甲方项目负责人,如果电话确实不通(无信号),立即编制信息发送(其他的报送形式无效)。

3、报送范围:

(1)根据合同要求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责任应急事件;

(2)甲方规定的报送范围

I类信息一般为现场发生严重程度在一般事件及以上级别,性质较严重、外部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信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综合类:

a)发生1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对暂时无法确认伤害程度的,按重伤要求报送,下同),或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人以上死亡的突发事件;

b)暴力、恐怖袭击;

c)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d)员工、承包商及**单位人员(5人以上)集体罢工、游行、静坐等影响正常工作、社会秩序的违法违纪综治维稳事件;

e)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f)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期、敏感地点,涉及敏感群体、敏感场所的信息;

建设类:

a)基坑、隧道坍塌,或周边房屋沉降开裂需紧急疏散500人以上,或造成主干道交通中断;

b)在建工程设施严重受损(如隧道被钻穿等);

c)损坏燃气管、输油管、供水干管,造成较大影响;

d)基坑涌水涌砂危及基坑或周边安全;

e)高边坡滑坡危及施工或周边安全;

f)路面塌陷、桥梁下沉等,需交通疏解;

g)塔吊、**吊倾覆;

i)周边建筑物沉降开裂,出现险情;

j)高支模、脚手架坍塌;

k)损坏电力、通信等管线,造成较大影响;

l)工地发生火灾,造成人员受伤或危及人身安全;

m)火工品失窃或遭到抢劫;

Ⅱ类信息一般为现场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程度在一般事件及以上级别,性质较轻的安全事件信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综合类:

a)员工连续旷工并失踪2个工作日以上;

b)发生2人以上员工轻伤事故(对暂时无法确认伤害程度的,按重伤要求报送);

c)其它有必要报告的事件;

建设类:

a)工地发生抢劫;

b)因外部作业活动造成经营线路建设无法实施或方案变更等影响较大的情况。

4、报送格式要求

(1)第一次电话报送不需要十分详细,格式:“某某地点几时几分发生什么事件,具体情况和原因正在调查中”即可。在了解清楚情况后在详细上报。

(2)书面速报格式见《事件(故)速报表》。

5、其他要求

(1)对于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有事即报,不需任何人授权。

(2)有信息报送责任的人员需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不得关机。

(3)各环节责任人需记录信息报送时间信息,作为调查时的依据。乙方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管理部负责人电话,因未接电话,导致信息报送延时的,追究其责任。

(4)乙方必须在5分钟之内电话报甲方项目负责人,根据报送流程优化并制定内部信息报送流程和处理流程,对相关报送要求进行培训,以确保报送信息畅通、及时。


事件(故)速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

基本信息 事件(故)单位

发生时间 月 日 时 分 (预计)处理结束时间 月 日 时 分

地 点

事故(件)

概况

事件(故)

损失

初步原因

分析

已采取

措施

事故(件)

处理负责人 姓 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领导: 经营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注:本表由经营单位填写,“事件(故)单位”指事故发生单位,涉及多家单位时,一并填入。

附件5.2 安全整改通知书


安全整改通知书

经营场所名称:

责 任 单 位:

你单位负责的 ,经我司 月 日检查,存在以下安全问题:

上述 条安全问题限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

签发人: 年 月 日

现场签收人:

经营单位(负责人): 业主代表: 安全管理部门代表:

注:本通知一式三联:一联(自存),二联(乙方单位),****管理部门)

附件5.3 安全、环境管理考核评价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标准分 自评分 考核分

1 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对政府相关部门、甲方的各项消防安全、维稳综治、环境管理要求,主动响应,积极执行,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未落实一次扣5分。

2.安全体系未建立的,扣10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每项扣3分。

3.年初有安全工作计划,年终有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到岗位并按时报备甲方。未做到扣2分。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维稳综治、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记录支持。未做到的每次扣5分。

5.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按时参加甲方有关安全会议和培训,并落实会议精神,会议缺席一人次扣1分,未落实会议精神扣2分。

6.落实辖下区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及对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未做到扣5分。

7.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排查,并进行专项治理,未落实扣10分。

8.未按时上报甲方要求的各类安全报表和资料的,每次扣3分。

9.未及时向甲方报送日常安全信息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40

2 日常安全、环境管理 1.对政府相关部门、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问题整改不及时或经常出现重复问题的,发生一次扣5分。

2.特种设备未取得有效的安全准用证而使用的,每台扣5分。

3.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兼职人员、新从业人员培训应达到规定要求。未做到的每人次扣2分。新入司员工上岗前要做安全培训,未做到的每人次扣2分。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未做到的扣3分。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及时上报总结。未做到每项次扣3分。

6.落实对乙方管辖区域内全体员工开展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环保措施的宣传、教育、培训,未做到扣2分。

7.辖下经营场所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未做到扣2分。

8.控制和减少有害废弃物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未做到扣1分。

9. 未组织消防演练的,每次扣10分;乙方人员无故不参加演练的每人次扣1分。

10.对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和关键时期的安全工作应落实到位,信息反馈应及时。未做到的每次扣2分;

11.对甲方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未落实整改的,每项扣2分;考核期内有两份整改通知书未全部整改的,扣10分;考核期内有三份及以上整改通知书未全部整改的,扣30分;整改通知书未及时回复的,每份扣5分;考核期内有两份整改通知书未及时回复的,扣10分;考核期内有三份及以上整改通知书未及时整改的,扣30分。

12. 发生因本单位责任引发的员工群体性的非正常上访、怠工、罢工等事件,每起扣3分。

13.发生因内保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共财产、设备设施被盗,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的事件,每起扣10分。

14.发生对社会具有重大负面影响、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事件,视情况扣20分。

15.对突发事件瞒报的扣10分,谎报的扣5分,迟报(事发后30分钟后才报)扣10分。 60

总分 100


附件6

廉 洁 协 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廉政建设的规定, (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法院、****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等。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三)甲乙双方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受理举报方式,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五)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发现另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另一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但任意一方不得无事实依据投诉。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姻亲,下同)、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索要或收受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下同)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喜庆活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借用乙方的钱款、住房、车辆等财物;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乙方或关联方的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财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有法律法规、甲方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廉洁行为。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或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安排甲方工作人员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乙方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售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甲方工作人员买受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借钱款、住房、车辆等;乙方或关联方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财物。

(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物品。

(七)乙方不得为谋取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八)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财物。

(九)乙方不得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廉洁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举报投诉受理部门:****;举报电话:020-****5014;举报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238****广场A塔12楼。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乙方应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对乙方工作人员处理:

(1)由甲方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授权人、监督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

(2)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该工作人员 2年内不得继续从事甲方管辖项目工作。

(3)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管辖项目的管理。

2.依据《****公司**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等,限制投标(含比选、招商、直接谈判等)6个月至2年(具体由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拒不纠正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或不配合处理的,或在甲方采取处理后,再次出现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加重处理。乙方积极配合可从轻处理。

4.要求乙方对相关事项进行通报。

5.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追究乙方主合同其他违约责任。

7.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理意见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违约条款仅适用于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如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则按主合同的违约条款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若有)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相关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终止之日止。主合同执行过程中及主合同终止后,若发现及查实发生在主合同签订前或合同期内的不廉洁行为,甲乙双方可追溯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公开招商文件内的评审办法格式是公开招商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人在响应时不得偏离。

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后,必须按本评审办法的规定接受评审,否则招商人有权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没收招商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讨损失的权利。

**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1号线)**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

公开招商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选择项目**对象。参加招商的响应人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招商人自行组建评审机构,对接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得出招商结果。

1、评审机构

1.1 ****领导小组****小组二级组成。若只有一个响应人,****小组,由招商人按照本评审办法的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和价格评审,招商人将以校核后的报价作为依据,与有效响应人进行直接谈判,并编制结果报告报****招领会审议。

1.2 ****小组由****领导组成。

****小组主要职责是:(1)批核评审办法;(2****小组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最终审定中选人。

1.3 评审小组按****相关管理规定设立,评审小组由3人组成,负责完成全部的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的职责主要是:(1)根据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完成评审报告;(2****小组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选候选人。

2、评审依据

2.1 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招商文件是响应单位编制响应文件的基础和评审的依据。主要资料和文件包括:

(1)招商文件、评审办法及其补充通知;

(2)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

3、评审流程

本次招商评审程序如下:

第一步:接收响应文件,评审小组集体开启所有响应人的响应文件。

第二步:评审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第三步:评审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审。

第四步:评审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审。

第五步: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选候选人。

第六步:****小组审定中选人。

4、评审准则

4.1 符合性审查

对于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小组同意(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的情况下,允许响应人补齐缺失、或澄清不明确内容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具有实质响应的文件才能通过审查。

评审小组以记名方式对每一项符合性审查内容进行表决,每个项目须取得过半数成员表决通过。只有全部审查项目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才有资格接受后续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4.2 招商和澄清

评审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在审阅其响应文件过程中如有疑问,按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以签收日期为准),可要求响应人提出澄清,并形成澄清文件评审记录,但澄清行为不可以让其他响应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响应人必须是在评审结束前指定的时间内送达澄清文件(澄清文件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招商有关的信息。

4.3 招商终止

在符合性审查时,不足一个响应人通过的,本次公开招商终止。

4.4 评审终止

招商人在评审的任何阶段均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响应,或宣布本次评审程序无效、终止,并对由此引起的对响应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响应人,并有权自行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处置。

5、符合性审查

5.1 评审小组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1)的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只有对“符合性审查表”内所有审查项全部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视为通过。

5.2 如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只有1家的,不再进行商务技术评审,直接进入价格评审流程,招商人将以校核后的报价作为依据,与有效响应人进行直接谈判。

6、商务技术评审

6.1 商务技术评分依据“先定档、后评分”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商务技术详细审查评分标准”(附表2)规定的[好、中、差]等级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议,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各响应人进行定档评议。

(2****小组成员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定档分好、中、差三档,好为3分、中为2分、差为1分;经汇总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分,最终按下表得出各响应人的最终档次。

好 中 差

[3,2.5] (2.5,1.5) [1.5,1]

(3****小组成员根据评定的最终档次和评定打分准则进行各自的打分,评分不符合最终档次的无效,应按该项的最终档次重新打分。

6.2 评审小组应严格按照“商务技术详细审查评分标准”(附表2)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分,根据每一项进行评分,并计算总分。

6.3 对评委的评分结果,以附表2 “商务技术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评审内容”栏中的各项内容为得分统计的基准,对每一项得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每一项的得分,每一项的相加即得到总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最后汇总分别评出商务技术得分。

6.4 评审小组按照单项加总的方式计算各有效响应文件的得分。

商务技术分是根据“商务技术详细审查评分标准”(附表2)对进入详细评审的各响应人进行分档打分,然后根据权重分配加总算得。

7、价格评审

7.1 响应报价的算术校核。

评审小组对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审,入围的响应人中响应报价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7.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

7.1.2 如果报价表中分项报价加和与总报价不一致,以及其他前后不一致时,均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根据较高的单项报价、增幅或总报价修改较低的报价。****小组认为较低报价明显的错误,此时应以较低报价为准,修改明显错误的报价。

7.1.3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招商人可以取消其可能中选的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响应人为中选人。

7.1.4 评审小组审核响应人的报价是否清晰、完整,若发现响应人报价有不清晰、不完整的地方,允许响应人做出澄清。对报价不清晰而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响应人,招商人可以取消其可能中选的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响应人为中选人。

7.1.5 价格最终得分 = 保底价得分×70%+ 营业额分成得分×30%。

评审小组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响应人中,选取保底最高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响应人的响应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100分;每低于基准价格的1%减2分(低于基准价格的百分比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此类推,扣至0分为止,算出所有响应人的保底价得分。

评审小组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响应人中,选取营业额分成最高报价作为评审基准分成。响应人的响应报价等于评审基准分成的,得100分;分成比例每减少1%扣2分。如此类推,扣至0分为止,算出所有响应人的营业额分成得分。

8、综合评审

8.1 综合审查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

8.2 综合评审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按照“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商务技术权重(30%)+价格分×价格权重(7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响应文件的综合得分。

9、推荐中选候选人

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候选人。如果综合得分相同的,取报价总额高的排名靠前;如果报价总额相同的,取经营经验资料中项目合同额高的排名靠前。

10、审定中选人

评审小组向********小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小组组织会议,****小组递交的招商评审报告,最终审定中选人。

11、评审小组成员守则

11.1 评审小组成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遵守招商保密制度。

11.2 评审小组成员:

(1)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泄密;

(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附表:1. 符合性审查表

2. 商务技术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3. 商务技术评审定档表

4. 商务技术评分表

5. 价格评分汇总表

6. 综合评分表

附表1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评审标准 响应人

响应人一 响应人二 ……

1 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果响应文件不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须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法定代表人须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3 响应函有效性 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招商响应函; 符合招商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不少于120天有效。标书代写

4 廉洁承诺书 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5 报价表有效性 1.提供响应人签字或签章的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2.总报价不得低于招商保底价,且后续营业额分成比例不得低于招商人设定的保底分成比例。

6 招商保证金 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招商保证金交纳证明。







7

商业信誉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无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8

非联合体响应 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非联合体响应承诺书。

9

响应人未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 响应人不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10 报名情况 响应人必须在城轨网上完成报名

—— 评审结果 ——

备注: 1、在评审表中,各审查项目通过以“○”表示,不通过以“×”表示。

2、各响应人所有审查项目中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在各响应人评审结果栏中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小组以记名方式过半数表决结果决定。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商务技术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得分

评分标准

好 中 差

1 经营方案 50

熟悉**市传统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现状,了解项目特点,提出的经营方案可行性高、实施预期良好 基本熟悉**市传统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现状,基本了解项目特点,提出的经营方案有一定可行性、实施预期一般 不熟悉**市传统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现状,不了解项目特点,提出的经营方案可行性低、实施预期差

2 广告媒体经营经验 25

开标日前3年内有广告媒体经营项目业绩1个得5分,每增加1个加5分,最高得25分,没有业绩得0分。标书代写


3 便民空间经营经验 25

开标日前3年内有便民空间经营项目业绩1个得5分,每增加1个加5分,最高得25分,没有业绩得0分。标书代写



广告媒体、便民空间经营经验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附表3 商务技术评审定档表

响应单位: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定档

注:好为3,中为2,差为1。

1 经营方案 [好] 熟悉**市传统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现状,了解项目特点,提出的经营方案可行性高、实施预期良好

[中] 基本熟悉**市传统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现状,基本了解项目特点,提出的经营方案有一定可行性、实施预期一般

[差] 不熟悉**市传统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现状,不了解项目特点,提出的经营方案可行性低、实施预期差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4 商务技术评分表

响应单位: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档次 分值 评分

档次 分值

1 经营方案 [好] 熟悉**市传统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现状,了解项目特点,提出的经营方案可行性高、实施预期良好 [50,32]

[中] 基本熟悉**市传统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现状,基本了解项目特点,提出的经营方案有一定可行性、实施预期一般 (32,16)

[差] 不熟悉**市传统媒体、便民空间和一等座列车经营现状,不了解项目特点,提出的经营方案可行性低、实施预期差 [16,0]

2 广告媒体经营经验 开标日前3年内有广告媒体经营项目业绩1个得5分,每增加1个加5分,最高得25分,没有业绩得0分。标书代写

[25,0]

/

3 便民空间经营经验 开标日前3年内有便民空间经营项目业绩1个得5分,每增加1个加5分,最高得25分,没有业绩得0分。标书代写

[25,0]

/

共 计 100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5 保底价评分汇总表

响应人名称 响应人一 响应人二 响应人三 备注

响应总报价PT(元) 评审小组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响应人中,选取最高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响应人的响应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100分;每低于基准价格的1%减2分(低于基准价格的百分比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此类推,扣至0分为止,算出所有响应人的价格评分。

评审基准价(PC):

偏差((PT-PC)/PC)(%)

减分(A)

得分(I=100-A)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6 营业额分成评分汇总表

响应人名称 响应人一 响应人二 响应人三 备注

响应营业额分成PT(%) 评审小组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响应人中,选取营业额分成最高报价作为评审基准分成。响应人的响应报价等于评审基准分成的,得100分;分成比例每减少1%扣2分。如此类推,扣至0分为止,算出所有响应人的营业额分享得分。

评审基准价PC(%):

偏差(PT-PC)

减分(A)

得分(I=100-A)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7 价格评分表

序号 响应单位

评审项目 所占比例 响应人一 响应人二 响应人三

1 保底价评分 70%

2 营业额分成评分 30%

价 格 得 分 100%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8 综合评分表

序号 响应单位

评审项目 所占比例 响应人一 响应人二 响应人三

1 商务技术评分 30%

2 价格评分 70%

综 合 得 分 100%

排 序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3
招标公告
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 (1号线)资源经营项目(2026年-2028年) 公开招商-采购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