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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新村中路2号综合楼整体招租 项目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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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新村中路2号综合楼整体招租
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区新村中路2号综合楼整体招租项目询比公告”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第六条项目内容:招标文件中做如下修改:
为规范本项目采购交易流程,保障平台有序运行,现将**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收费标准明细公示如下:
(1)报名阶段的平台使用费
1、项目金额0-50万元(不含),按照50元/供应商收取;
2、项目金额50(含)-100万元(不含),按照100元/供应商收取;
3、项目金额100(含)-200万元(不含),按照200元/供应商收取;
4、项目金额200万元(含)以上,按照300元/供应商收取。
(2)成交后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1、单笔交易金额0-10万元(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4%向中标企业收取;
2、单笔交易金额10-50万元(不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6%向中标企业收取;
3、单笔交易50万元(含)及以上,按照成交金额的0.8%向中标企业收取(封顶1万元)。
本次公示的**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报名阶段平台使用费与成交后平台技术服务费,均为平台运营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与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分属不同费用类型,二者计费依据、收取主体、用途均不相同,互不关联。
2、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容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