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
二、采购单名称:粉煤灰销售紧急采购
三、采购代理机构:****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销售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08-16 00:00加急标书代写
八、交货时间: 2026-08-18
九、备注:商务:窦雪琴 185****7998 技术: 杨** 185****0259
十、采购清单
| 1 | **** | 粉煤灰销售紧急采购项目 | 13% | 吨 | 20,000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报价。
5. 供应商不****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询比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询比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7.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粉煤灰消纳(综合利用)、处置且具有2万吨及以上的全封闭粉煤灰存储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处置且2万吨及以上全封闭存储能力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综合利用、处置、贮存场所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手续)
8. 资质要求: (2)具备与以上消纳(综合利用)能力的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且具有与2万吨及以上符合环保要求的全封闭粉煤灰仓库签订的租赁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货合同或仓库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单位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综合利用、处置、贮存场所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手续)
9. 资质要求: (3)要求合同单位必须对下游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审查,下游单位具备符合环保存储条件和处置能力。合同单位须直接与一般固废处置单位签订供货协议或合同,其下游单位不得再交由其他单位进行一般固废处置。
10.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①具有至少1项粉煤灰消纳合同业绩; ②具有至少1项粉煤灰处置合同业绩; ③具有至少1项粉煤灰销售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必须真实,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应答资格。加急标书代写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请未注册的潜****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om),完成平台注册。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非招采购系统“-“采购报价管理-询比采购-可参与项目”,点击“参与项目”报名,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报价文件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供应商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进入右上角工作台-右下角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十三、 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电子版响应文件通过供应商****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om)。
十四、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项****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非招标投诉)→选择关联采购单→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 ****公司 | 张先生 | 0991-****208 |
| ****公司 | 陈女士(非招标) | 0991-****581 |
十五、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项****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非招标投诉)→选择关联采购单→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 ****公司 | 张先生 | 0991-****208 |
| ****公司 | 陈女士(非招标) | 0991-****581 |
十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联 系 人:窦雪琴
联系电话:185****7998
平台注册、使用等事宜,请拨打华电电子商务平台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787进行详询。
发布日期:2026-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