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关于审批**县三产融合古法新酿瑶蔬香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富农报〔2026〕88号 )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变当地蔬菜产业“重种植、轻加工”的格局,推动蔬菜经济向高质量、高收益转型,同意建设**县三产融合古法新酿瑶蔬香酱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莲山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生产车间面积2902.44㎡,采购冷库设备、蔬菜清洗设备,蔬菜切丁设备,蔬菜脱水设备,电磁炒锅,高温杀菌设备,罐装设备,包装设备,码瓶机,空调,车间杀菌设备及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和配套设施。
建设内容包括厂房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设备购买及安装等。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万元,其他工程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勘察、设计、监理等,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预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项目建设计划的批复》的批复、《富川****改革局关于**县三产融合古法新酿瑶蔬香酱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本项目无需办理节能审查手续。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4-****238;****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4-****525。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42899。)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富川****改革局
2026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