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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县**镇东部片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古政报〔2026〕16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信宇****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有效衔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帮助农村的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提升乡村**政策红利,同意**县**镇东部片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实施。
一、项目名称:**县**镇东部片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址:**县**镇境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塘贝村、茶源村及秀山村建设护坡7400平方米,其中长3700米,高2米。建设内容为护坡工程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六、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
七、要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为**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万元,地方配套资金***万元。
九、组织务工:预计带动275名重点群体投身项目,具体构成如下:其中脱贫人口186人、农村低收入人口7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6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31人、返乡农民工21人、城镇相关失业人员24人。
十、劳务报酬发放:预计发放劳务报酬289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补助资金的42.5%,通过银行卡发放,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重点群体的实际收入,可带动275名劳动力实现增收,助力稳定脱贫与防止返贫。
十一、赈济模式: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助力群众增收和就业能力提升。
十二、请据此文件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十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镇东部片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富川****改革局
2026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