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通过公开采购选择机械设备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水厂至邾城街输水主管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土石方、路面拆除、路面恢复、水车等机械设备租赁(详见附件一、采购清单),具体租赁时间按项目实际工期需求时间为准,采购人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使用计划及时向响应人发出进场通知,响应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正式进场通知后按合同约定要求执行运送至指定地点。
本次采购最低设备投入配置清单详见附件二。
本次采购的拦标价为:843万元(除税)。
三、响应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涵盖机械设备租赁等相关营业范围。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2.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未被列****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企业黑名单》。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标书代写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集团****公司(地址:**省**市**区新天大道661号)领取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0时20分,地点****集团****公司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市市政**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至邾城街输水主管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省**市**区新天大道661号
联 系 人:蔡紫怡
电 话:132****4522
2026 年 8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