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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2MAEQMRTT1T | 建设单位法人:杨双 |
| 杨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县万****子村农靠公路36公里**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C135-屠宰及肉类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县万****子村农靠公路36公里** |
| 经度:125.****00490 纬度: 44.****6793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12 |
| 农环审〔2025〕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2MAEQMRTT1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22MAEQMRTT1T | 验收监测单位:**省鑫****公司 |
| ****0184MA7FH7RM7Q | 竣工时间:2026-05-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屠宰肉牛500头、生猪4500头 | 实际建设情况:年屠宰肉牛500头、生猪4500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屠宰生猪及肉牛,两者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基本相同,其项目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①宰前准备 猪、牛进场,经检疫合格后送入待宰圈停食静养12~24h,宰前3h充分喂水,以利于宰后酮体达到尸僵时能降低pH值,抑制微生物的繁殖,防止酮体被污染。 ②宰前检验 目前是通过检疫、检测,以控制各种疫病的传入和扩散,减少污染,维护产品质量。它包括以下三个环节:进厂检疫、候宰检疫、宰前检疫。在未卸车之前,检疫员向押运员索取检疫证或防疫注射证,判断猪、牛是否为病死猪、牛,经检疫不合格牛拉至隔离圈,对于复检不合格的猪、牛委托有资质单位根据疫病种类进行无害化处理。 ③称重、冲淋 用水进行全身清洗,以减少屠宰过程中猪、牛身上的附着物对酮体的污染。 ④气枪击晕 休息后的生猪、肉牛采用自动气枪击晕法,根据猪、牛的重量控制气流大小,可降低在宰杀过程中的应激反应,控制pH值,提高产品质量。 ⑤刺杀放血 从第一肋骨咽喉正中偏右0.5~1cm处向心脏方向刺入,在铡刀下拖切断颈部动脉**脉进行放血,放血时间约为10min。 ⑥去头、蹄、剥皮、取内脏 经沥血干净的猪牛进行去头蹄,然后将猪、牛皮剥掉(生猪屠宰需要进行烫毛及脱毛),完成剥皮后在流水线上取内脏,头、蹄、皮和内脏部分均作为副产品外售。 ⑦劈半、分割 经去头蹄、去皮及内脏后的猪、牛胴体进行劈半、分割。 ⑧修整、冲淋 修整范围包括割猪、牛尾、扒下肾脏周围脂肪、修伤痕、除瘀血及血凝块、修整颈肉,割除体腔内残留的零碎块和脂肪,割除酮体表面污垢,然后经冲淋洗去残留血渍、骨渣、毛等污物。 ⑨宰后检验 ****农业农村局安排的驻厂防疫检测人员取牛上脑及部分内脏进行显微镜检测,内脏器官检查是为了确保屠宰的猪、牛没有患有传染性疾病。检疫人员会仔细检查心脏、肺、肝、肾和脾脏等内脏器官的外观和质地。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如肿瘤、溃疡或肿大的淋巴结等,将进行进一步的检测以确诊是否存在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卫生检验后屠体的处理如下: 合格的:检验合格为食品的,其卫生检验、监督均依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办理。 不合格的:检出检疫部门公布的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阳性动物全群扑杀,并销毁尸体;检出检疫部门公布的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阳性动物应扑杀,同群其他动物在动物检疫隔离****机关指定的地点继续隔离观察;检出一般性病害并超过规定标准的,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按规程实施卫生无害化处理。 病死胴体处理:屠宰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组织以及病胴体时,即刻发现即刻处理,****公司进行处理,不暂存。 ⑩包装入库 符合鲜销的合格猪牛酮体盖章后送入排酸库暂存,然后用汽车将猪、牛酮体及头蹄内脏运至周边村屯进行鲜售,项目内不进行肉类及内脏加工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屠宰生猪及肉牛,两者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基本相同,其项目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①宰前准备 猪、牛进场,经检疫合格后送入待宰圈停食静养12~24h,宰前3h充分喂水,以利于宰后酮体达到尸僵时能降低pH值,抑制微生物的繁殖,防止酮体被污染。 ②宰前检验 目前是通过检疫、检测,以控制各种疫病的传入和扩散,减少污染,维护产品质量。它包括以下三个环节:进厂检疫、候宰检疫、宰前检疫。在未卸车之前,检疫员向押运员索取检疫证或防疫注射证,判断猪、牛是否为病死猪、牛,经检疫不合格牛拉至隔离圈,对于复检不合格的猪、牛委托有资质单位根据疫病种类进行无害化处理。 ③称重、冲淋 用水进行全身清洗,以减少屠宰过程中猪、牛身上的附着物对酮体的污染。 ④气枪击晕 休息后的生猪、肉牛采用自动气枪击晕法,根据猪、牛的重量控制气流大小,可降低在宰杀过程中的应激反应,控制pH值,提高产品质量。 ⑤刺杀放血 从第一肋骨咽喉正中偏右0.5~1cm处向心脏方向刺入,在铡刀下拖切断颈部动脉**脉进行放血,放血时间约为10min。 ⑥去头、蹄、剥皮、取内脏 经沥血干净的猪牛进行去头蹄,然后将猪、牛皮剥掉(生猪屠宰需要进行烫毛及脱毛),完成剥皮后在流水线上取内脏,头、蹄、皮和内脏部分均作为副产品外售。 ⑦劈半、分割 经去头蹄、去皮及内脏后的猪、牛胴体进行劈半、分割。 ⑧修整、冲淋 修整范围包括割猪、牛尾、扒下肾脏周围脂肪、修伤痕、除瘀血及血凝块、修整颈肉,割除体腔内残留的零碎块和脂肪,割除酮体表面污垢,然后经冲淋洗去残留血渍、骨渣、毛等污物。 ⑨宰后检验 ****农业农村局安排的驻厂防疫检测人员取牛上脑及部分内脏进行显微镜检测,内脏器官检查是为了确保屠宰的猪、牛没有患有传染性疾病。检疫人员会仔细检查心脏、肺、肝、肾和脾脏等内脏器官的外观和质地。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如肿瘤、溃疡或肿大的淋巴结等,将进行进一步的检测以确诊是否存在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卫生检验后屠体的处理如下: 合格的:检验合格为食品的,其卫生检验、监督均依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办理。 不合格的:检出检疫部门公布的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阳性动物全群扑杀,并销毁尸体;检出检疫部门公布的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阳性动物应扑杀,同群其他动物在动物检疫隔离****机关指定的地点继续隔离观察;检出一般性病害并超过规定标准的,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按规程实施卫生无害化处理。 病死胴体处理:屠宰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组织以及病胴体时,即刻发现即刻处理,****公司进行处理,不暂存。 ⑩包装入库 符合鲜销的合格猪牛酮体盖章后送入排酸库暂存,然后用汽车将猪、牛酮体及头蹄内脏运至周边村屯进行鲜售,项目内不进行肉类及内脏加工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屠宰废****处理站处理后,必须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相关标准限值****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用罐车运送****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产区地面必须全部硬化防渗,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屠宰车间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池体及粪污暂存间密闭,待宰圈粪污日产日清,定期喷洒除臭剂,厂界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结构隔声,在设备选型时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安装减振垫,基础减振,噪声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外运处置;猪、牛粪便、胃****肥厂进行肥料制造;不合格产品、病死猪、牛暂存至冷库内,委托**县鼎鹏****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污水站污泥、****处理站,****工厂。检疫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屠宰废****处理站处理后,必须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相关标准限值****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用罐车运送****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产区地面必须全部硬化防渗,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屠宰车间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池体及粪污暂存间密闭,待宰圈粪污日产日清,定期喷洒除臭剂,厂界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结构隔声,在设备选型时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安装减振垫,基础减振,噪声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外运处置;猪、牛粪便、胃****肥厂进行肥料制造;不合格产品、病死猪、牛暂存至冷库内,委托**县鼎鹏****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污水站污泥、****处理站,****工厂。检疫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四、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三、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四、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3486 | 0 | 0 | 0 | 0.349 | 0.349 | |
| 0 | 0.894 | 0 | 0 | 0 | 0.894 | 0.894 | |
| 0 | 0.084 | 0 | 0 | 0 | 0.084 | 0.08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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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废水处理措施“隔油+格栅+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絮凝沉淀+消毒”工艺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及与******处理厂商定的进水指标(从严执行) | 废水处理措施“隔油+格栅+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絮凝沉淀+消毒”工艺 | ****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及******处理厂进水指标(从严执行);2028年1月1日起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中间接排放标准及******处理厂进水指标(从严执行) |
| 1 | 活性炭吸附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活性炭吸附 | 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 |
| 1 | 减震、隔音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 | 减震、隔音措施 | 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1-54dB(A)之间,夜间噪声为39-43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的相关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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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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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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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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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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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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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