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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编制和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0号)、《****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6年5月8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选**市本级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单位的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共收到五家技术单位递交的报名材料。经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详细的评审,评审小组认为:本次参与的五家技术单位中,三家提交的报名材料内容不完整,未充分体现承接本项目所需技术能力,不满足项目承担单位遴选要求,本次征选实质有效响应单位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本次**市本级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征选采购活动予以废标。我局将依法依规重新组织公开征选,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正式向我局提出,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对于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或不符合规定的异议,我局有权不予答复。
联 系 人:林女士,电话:0771-****035
卢先生,电话:0771-****035。
通讯地址:**市**大道28号****504办公室
邮 编:532200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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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