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12日 |
| 标 题:永发改字〔2026〕42号关于**县堡里镇清坪村六浪王家至槽上段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永发改字〔2026〕4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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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县堡里镇清坪村六浪王家至槽上段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报告》收悉。由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堡里镇清坪村六浪王家至槽上段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通过******公司评估审查,根据审查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名称:**县堡里镇清坪村六浪王家至槽上段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堡里镇清坪村六浪王家至槽上段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改扩建堡里镇清坪村六浪王家至槽上段产业道路8520.761米,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两侧路肩宽均为0.5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单车道;配套建设桥涵工程、排水设施、路基防护、交通安全等附属工程。
六、建设标准:**县堡里镇清坪村六浪王家至槽上段产业道路建设项目设计速度为15千米每小时,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Ⅱ类)。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689.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8.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48万元;预备费20.0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619.00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274.40万元,占中央预算内资金的44.33%),县财政配套资金70.46万元。
八、请在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评审报告及评审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建、开工手续。
九、请据批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如在施工图设计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在实施过程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堡里镇清坪村六浪王家至槽上段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改革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