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十五五”数智化转型规划咨询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发展“十五五”数智化转型规划咨询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就本项目采购以公开询比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采购事项如下: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资格后审。
五、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5万元(含税)。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六、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 响应单位(如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或社会服务机构(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或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响应文件均无效。****公司等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其总部机构针对本项目授予响应人的独家授权委托书。
2. 响应单位(如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响应单位(如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国家、地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通报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提供声明函)。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如响应单位组成联合体,应明确具体联合体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响应单位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持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术资格证书,且为响应单位正式员工,如为联合体响应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式员工。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26年4-6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6. 响应单位已按报价响应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响应人声明。
七、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壹份。电子标服务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在**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响应人须在购买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注册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已注册成“投标人”或“供应商”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26年 8 月 13 日9:00至2026年 8 月 20 日17:00(**时间),登录**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
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询比采购文件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中国银行**珠江支行;收款账号:665****36948。
3.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一)本次采购活动以**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标书代写
(二)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 8 月 21 日9:30(**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需要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n)。
(四)开启地址:**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n)。
十、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响应人须知》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询比采购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十一、其他事项:
(一)若因采购人的自身原因(如采购计划调整等)导致本项目的采购无法再继续推进,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终止采购,不论本次采购成功与否,采购人均不承担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响应人中选与否,响应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成交,采购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二)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同样约束效力。响应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平台上发布的同时,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响应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在**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麦工
电话: 020- ****0756
邮箱:maixy@gdg.****.cn
地址:**市珠江****大道3****中心3212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14:00 ~ 17:30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