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铁门岗乡四角门村12亩养羊场及附属设施招租公告-单栏式羊舍2栋、储物间1间、住房及杂物间1间共650平方米
| 租赁标的 |
**市铁门岗乡四角门村12亩养羊场及附属设施 |
| 租赁底价 |
1万元/年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8-13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08-23 |
| 出租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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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市**市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306689 |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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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 |
3年 |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 定价依据 |
租赁市场调研报告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无 |
| 租赁用途 |
生产养殖 |
| 目前状态 |
空置 |
| 其他招租条件 |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
| 出租方提出: (1)承租方该地块上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固定设施由甲方投资建设、合法取得,所有权归属于甲方。承租方租赁土地时,上述地上资产随同土地一并转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根据生产需要可对当前建筑进行改造; (2)承租土地用于生产养殖,应确保用途合法合规。未经出租方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租金按年支付。首年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此后每年租金应于当期租赁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支付支付。 (4)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场地内的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生产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因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对出租方、土地所有方及第三方的损害)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租赁期内,应合理使用并妥善维护出租方所有的地上资产。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资产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在10日内维修或照价赔偿。 (6)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承租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土地及地上资产以正常使用后的现状(自然损耗除外)返还给出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进行的装修改造或新增设施,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予以拆除、恢复原状,或者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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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房屋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相关经济赔偿和补偿。 |
| 租赁面积(亩) |
12 |
|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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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8-13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若无人摘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4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房租按年度支付 |
| 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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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价高者得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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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承租意向方信件投寄地址 |
**省**市**区**路316号良友大厦 |
| 联系人 |
马京151****5213 |
附件1:单栏式羊舍2栋、储物间1间、住房及杂物间1间房屋资产现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