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完成《汽机车、工程机械、农用机械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汽机车、工程机械、农用机械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以下简称:****公司)计划投资600万元建设汽机车、工程机械、农用机械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年产1350t汽机车、工程机械、农用机械零部件。项目选址于**省**市**区航城街道霞洲村(租赁**吴****公司拉丝车间二3666m2)。项目建设内容已获得福****改革局《**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潘浩 电话:138****677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34****8994
四、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混砂用水自然消耗,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接入市政****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熔炼、造型、浇注、砂处理废气集气后经一套三灰斗脉冲除尘设施+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引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制芯、打磨、抛丸废气集气后经一套双灰斗脉冲除尘设施处理后引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5.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类别(涉及黑色金属铸造工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5.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市**区航城街道霞洲村(租赁**吴****公司拉丝车间二3666m2),根据《******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产品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类别(涉及黑色金属铸造工艺),属于二类工业用地行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项目选址合理。
5.3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
项目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参考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治理设施去除效率、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控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2、表3限值;同时全厂VOCs无组织管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3)噪声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设备设置软接头降低噪声,设置隔振垫等措施后一般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引起二次污染。
六、总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可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利影响,影响均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在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规划方案的要求,完成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管理机构的要求的前提下,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