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公司等20户金融不良债权专项法律服务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开展询比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池****公司等20户金融不良债权专项法律服务代理项目
3.项目编号:【****】
4.采购范围:池****公司等20户金融不良债权风险代理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范围主要为:
4.1促使原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相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4.2通过推动执行程序实现债权回收;
4.3通过推动破产程序实现债权回收;
4.4寻找意向买受人,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实现资产处置;
4.5代理与标的债权相关的衍生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代位权诉讼、行政诉讼、执行异议之诉、复议等。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6.项目预算
6.1以代理期间每个案件债权回收的净现金额即采购人就该案件实际收到的清收回款现金总额扣除该案件全部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基数,乘以阶梯分段报价费率(如下表)计算支付代理费,项目总预算不超过90万元。其中清收回款仅为代理期间采购人收到的款项,不含采购人此前已收到的款项及代理期间结束后收到的款项。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区间1 |
区间2 |
区间3 |
|||
| 回款区间(万元,含上限) |
代理费比例(%,含税) |
回款区间(万元,含上限) |
代理费比例(%,含税) |
回款区间(万元) |
代理费比例(%,含税) |
||
| 1 |
池****公司 |
1000 |
1 |
1000-2000 |
3 |
高于2000 |
5 |
| 2 |
**省**市****公司 |
400 |
1 |
400-800 |
3 |
高于800 |
5 |
| 3 |
池****公司 |
400 |
1 |
400-800 |
3 |
高于800 |
5 |
| 4 |
池****公司 |
500 |
1 |
500-900 |
3 |
高于900 |
5 |
| 5 |
安****公司 |
150 |
1 |
150-500 |
3 |
高于500 |
5 |
| 6 |
池****公司 |
20 |
2 |
20-50 |
4 |
高于50 |
6 |
| 7 |
**泰合森****公司 |
20 |
2 |
20-50 |
4 |
高于50 |
6 |
| 8 |
安****公司 |
20 |
2 |
20-50 |
4 |
高于50 |
6 |
| 9 |
**扬****公司 |
30 |
2 |
30-60 |
4 |
高于60 |
6 |
| 10 |
**市新****公司 |
20 |
2 |
20-50 |
4 |
高于50 |
6 |
| 11 |
**市****公司 |
40 |
2 |
40-70 |
4 |
高于70 |
6 |
| 12 |
******公司 |
20 |
2 |
20-50 |
4 |
高于50 |
6 |
| 13 |
**市****公司 |
20 |
2 |
20-50 |
4 |
高于50 |
6 |
| 14 |
******公司 |
30 |
2 |
30-60 |
4 |
高于60 |
6 |
| 15 |
**拜****公司 |
20 |
2 |
20-50 |
4 |
高于50 |
6 |
| 16 |
池****公司 |
20 |
2 |
20-50 |
4 |
高于50 |
6 |
| 17 |
****公司 |
20 |
2 |
20-50 |
4 |
高于50 |
6 |
| 18 |
**大浪****公司 |
20 |
2 |
20-50 |
4 |
高于50 |
6 |
| 19 |
**市弘力链条 ****公司 |
20 |
2 |
20-50 |
4 |
高于50 |
6 |
| 20 |
****集团有限公司 |
20 |
2 |
20-50 |
4 |
高于50 |
6 |
释例:假设池****公司一户债权代理期间累计回收的净现金额为2200万元,则代理费为:1000*1%+(2000-1000)*3%+(2200-2000)*5%=50万元。
6.2律师事务所代理期间内,符合以下任一情形:(1)促成债务人、担保人对债务自****法院强制执行程序);(2)促成采购人与债务人、担保人另行达成有效协议对案件债权清偿予以妥善处理;(3)介绍的第三方成功收****事务所应于采购人启动债权转让程序前,书面提交意向购买人的情况说明及****事务所能够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证明其主动贡献的;(4)主动推动债务人或担保人进入破产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代采购人提起破产申请、说服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等),且后续通过管理人分配实现债权回收。代理费按6.1所述标准减半收取即:代理费 = 该户主动促成回款的净现金额 × 对应标准阶梯费率 × 50%。
6.3律师事务所代理期间内,采购人自主对外转让标****事务所引荐),应提前10个工****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收到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配合工作:(1)整理并移交与该债权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及证据材料;(2)配合采购人****调查所需的资料提供与说明;(3)协助草拟或审阅债权转让相关法律文件;(4)其他采购人合理要求的配合事项。
律师事务所完成上述全部配合工作后,采购人按每户人民币5000元 ****事务所支付补偿费用,一次性包干。
本****事务所配合转让工作的人工成本补偿,不适用本条第1款的阶梯分段费率标准。律师事务所未在上述时限内完成配合工作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本款费用。
6.4律师事务所代理期间内,若因标的债权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处于破****事务所促成),采购人通过破产管理人分配实现债权回收,代理费按以下方式计算:代理费 = 该户破产分配所得净现金额 × 该户对应标准阶梯费率 × 30%。
同一户债权在代理期间同****法院执行回款的,两类回款分别按各自对应费率独立计算,合并结算。
6.5采购人原则上不接受以物抵债方式实现债权回收。律师事务所代理期间内,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案件采取以物抵债方式实现债权回收的,****事务所促成采购人完成以物抵债、并完成抵债资产清场及办证手续的,采购人按照每户债权1万元标准支付代理费。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8.项目类别:服务
9.服务期:服务期限为3年。期间采购人享有单方解除权,即第一年到期后,若代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债权实现回款或查封到新的财产线索),经采购人考察同意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若第一年内未实现回款或未查封到新的财产线索,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年到期后,参照前述约定,经采购人考察同意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
10.其他: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及服务团队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1中华人民**国境****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已通过上年度考核;(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1.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提供承诺函】
1.3选派的服务律师应当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考核合格,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中至少有1人具备合伙人资格;(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1.4服务团队在民商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在业界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提供承诺函】
1.5 近三年(自2023年7月1日起至今)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处分等;【提供承诺函】
1.6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近三年内(2023年7月1日至今)本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1.7服务团队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同时不存在为采购人利益冲突方提供服务。【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业绩要求:具备金融不良债权类项目处理经验。【需提供如代理合同、判决书、裁定等法律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2合格供应商须不在采****集团****公司不予**客户名单目录内且不在响应禁止期限内;不在采购人年度供应商综合评价不**单位目录内且不在响应禁止期限内。
三、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7】日9:00。
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发布后,供应商****集团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 https://ahinv.****.com/)、安天e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获取采购文件。
四、询比采购文件发布媒介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集团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 https://ahinv.****.com/)、****官网(www.****.com)、安天e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com/)。
五、项目背景
池****公司等20户金融不良债权系****2023年自金融机构购入,截至交易基准日2023年10月20日,该20户债权总金额约18655.99万元(其中本金合计约13217.93万元)。20户债权中池****公司、**省**市****公司、池****公司、池****公司、安****公司项下抵押物位于**市,另有第三方提供保证;其余15户债权抵押物已处置或无抵押物,部分债权另有第三方提供保证。该20户债权已进入诉讼(破产)等司法程序。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可邮寄或现场送达):标书代写**省**市经开区**路3658****中心B3栋25层。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拒绝接受。
七、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省**市经开区**路3658****中心B3栋25层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0551-****5869
2.招标采购监督信息:****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朱经理
电 话: 191****8003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人:**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人:秦学、邓金叶
电话:0551-****2552、****2535
邮箱:****@qq.com
九、其他事项说明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以下称“潜在供应商”),须登录“****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s://ahinv.****.com/,以下称“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或“安天e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潜在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3.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其他:
4.1.潜在供应商应当承诺遵守****管理规定并保守商业秘密;
4.2.潜在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时效性、专业性等要求;
4.3.潜在供应商同意在项目实施前与****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模板由采购人提供;
4.4.承办项目的团队应当承诺按照高效、勤勉、尽责的原则完成相关服务,项目负责人对所提供服务进行质量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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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