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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48767Q | 建设单位法人:孙晓冬 |
| 陈科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岑港街**钓岛 |
| ******外****基地四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78-油库〔不含加油站的油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941-G5941-油气仓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岑港街**钓岛 |
| 经度:121.965710 纬度: 30.0609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5-17 |
| 舟环建审〔2013〕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2-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0000 |
| 14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48767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311872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11872U | 竣工时间:2024-12-0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m=Article a=show id=2946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扩建库容122×104m3,设三个燃料油罐组,共18座外浮顶储罐,其中10×104m3储罐8座、5×104m3储罐6座、3×104m3储罐4座;储存180#、380#、M100燃料油;同时建设护岸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部分公用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16座外浮顶储罐(储罐编号:T2101~T2104、T2303~T2306、T2201~T2206、T2301~T2302),取消2个3万立方米储罐的建设,总库容由122万立方米调整为116万立方米,分3个燃料油(原油)罐组。其中T2101~T2104、T2303~T2306储罐罐容为10万立方米,外浮顶罐,储存介质为燃料油、原油(兼储);T2201~T2206储罐罐容为5万立方米,外浮顶罐,储存介质为燃料油、原油(兼储);T2301~T2302储罐罐容为3万立方米,外浮顶罐,储存介质为燃料油、原油(兼储),同时建设护岸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部分公用设施。 |
| ①对******外****基地四期工程中的燃料油储罐增加兼储原油存储介质,主要涉及储存介质的改变,不涉及储罐、泵组、管线等建设,已委托编制《**外****基地工程(一期、二期、三期、四期)部分燃料油储罐兼储原油介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舟环建审[2016]9号);②项目北岛库区西北角新增1座10万立方米雨水收集池,并减少2个3万立方米储罐的建设,总库容由122万立方米调整为116万立方米,****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外****基地项目(四期)核准变更的批复”(舟发改审批[2021]36号)。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入库:靠泊在码头不同等级船舶经船上卸船泵加压后,通过设置在码头上输油臂与敷设在引桥上输送管线连通,再经库区内管线进入相应储罐内储存。出库:经装船泵加压后,通过库区输油管线,再经码头上输油臂装船。根据靠泊船型的大小,启动不同规格的装船泵进行装船作业。 | 实际建设情况:入库:靠泊在码头不同等级船舶经船上卸船泵加压后,通过设置在码头上输油臂与敷设在引桥上输送管线连通,再经库区内管线进入相应储罐内储存。出库:经装船泵加压后,通过库区输油管线,再经码头上输油臂装船。根据靠泊船型的大小,启动不同规格的装船泵进行装船作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含油污水、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标后回用;废气:采用先进的储运、清罐等操作工艺,做好油气回收治理,从源头上降低油气排放。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与有****政府的沟通,对项目周边用地进行严格控制,不得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保护目标。噪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固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危险固废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收集、贮存,厂区内设暂存场所,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的暂存场所,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处置过程应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实施了雨污、清污分流。油罐清洗废水、油罐切水、初期雨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依托南岛工程)处理后与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南岛工程)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废水消毒监测池,正常情况下回用于罐体清洗、道路洒水、绿化及消防等;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消毒监测池液位过高时,通过切换阀排入附近海域。锅炉软水站再生废水回用于锅炉脱硫,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废气: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品工作损耗废气(大呼吸废气)、油品静置呼吸损耗废气(小呼吸废气)、燃油锅炉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在罐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浮顶罐设有双重密封+高效密封,日常营运中加强设备及管线的维护,提高管道系统的密闭性,以减少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燃油锅炉烟气处理依托南岛工程,燃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收集后经SCR脱硝+湿式多级高效除尘器+钠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处理依托南岛工程,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严格执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经现场踏勘,本项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为**港外钓****公司及海域,无环境敏感点。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固废:项目依托南岛危废暂存库,面积约125.6平方米,贴有危废标识标牌,地面设有环氧地坪漆做防渗防漏处理,设有导流沟及收集池。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脱硫渣因烟气处理工艺由“双碱法”变成“钠碱法”后,不再产生。危险固废主要为:油罐罐底废渣及油泥、废吸油毡等含油废物、废油及污泥。一般固废中生活垃圾收集后****集团****公司统一清运。危险固废中油罐罐底废渣及油泥、废油及污泥暂未产生,产生后委托**市纳海固体****公司处置;废吸油毡等含油废物收集后委托**市纳海固体****公司处置。 |
| 公司将锅炉燃料由燃料油调整为柴油,建设了4台35t/h燃油蒸汽锅炉(1用3备),燃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收集后经SCR脱硝+湿式多级高效除尘器+钠碱法脱硫处理后排放。企业已委托******公司编制了《****锅炉改造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明确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配置专业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稳定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性排放;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按要求建设防火堤及废水事故应急池,针对性落实溢油和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加强生态防护措施,落实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体系,防治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粉尘、有害气体、废水和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物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产生污染或明显影响。委托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建立健全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项目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按公司管理要求对各类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做到常态化;本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7月13****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30902-2026-037-H,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设置有防火堤、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及废水事故应急池,配备有应急处置物资。项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体系,厂区内除建筑物及罐体外,其余地面基本水泥硬化,未硬化部分,种有草、树等植被进行绿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已完成验收备案(舟水保验备[2024]31号)。施工期对施工噪声进行了申报登记,选用了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采用洒水及喷淋来抑制施工扬尘;施工弃土弃渣外运填埋,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目前施工期已经结束,相关的污染行为也已经结束。企业已委托******公司编制了《******外****基地四期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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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512 | 47.4 | 0 | 0 | 0.151 | 0.15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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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项目废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废水入海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 项目实施了雨污、清污分流。油罐清洗废水、油罐切水、初期雨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依托南岛工程)处理后与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南岛工程)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废水消毒监测池,正常情况下回用于罐体清洗、道路洒水、绿化及消防等;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消毒监测池液位过高时,通过切换阀排入附近海域。锅炉软水站再生废水回用于锅炉脱硫,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 | 监测期间,废水回用情况下,废水出水消毒监测池pH值范围及色度、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氯、臭和味、浊度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废水入海排放情况下,废水出水消毒监测池pH值范围及总磷、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挥发酚、总氰化物、硫化物、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色度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
| 1 | 浮顶罐双重密封+高效密封、燃油锅炉烟气处理设施、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设施 | 项目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1燃油锅炉标准,脱硝装置出口氨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2-2010)中氨逃逸质量浓度要求2.5mg/m3;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标准,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品工作损耗废气(大呼吸废气)、油品静置呼吸损耗废气(小呼吸废气)、燃油锅炉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在罐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浮顶罐设有双重密封+高效密封,日常营运中加强设备及管线的维护,提高管道系统的密闭性,以减少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燃油锅炉烟气处理依托南岛工程,燃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收集后经SCR脱硝+湿式多级高效除尘器+钠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处理依托南岛工程,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期间,锅炉(1、2、3、4号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值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1燃油锅炉标准。脱硝装置出口氨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2-2010)中氨逃逸质量浓度要求。 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标准;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小时浓度值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 1 | 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和维护保养等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期间,项目地厂界东、南、西、北侧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危险固废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收集、贮存,厂区内设暂存场所,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的暂存场所,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处置过程应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执行。 | 项目依托南岛危废暂存库,面积约125.6平方米,贴有危废标识标牌,地面设有环氧地坪漆做防渗防漏处理,设有导流沟及收集池。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脱硫渣因烟气处理工艺由“双碱法”变成“钠碱法”后,不再产生。危险固废主要为:油罐罐底废渣及油泥、废吸油毡等含油废物、废油及污泥。 一般固废中生活垃圾收集后****集团****公司统一清运。危险固废中油罐罐底废渣及油泥、废油及污泥暂未产生,产生后委托**市纳海固体****公司处置;废吸油毡等含油废物收集后委托**市纳海固体****公司处置。 |
| 1 | 加强生态防护措施,落实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体系,防治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 项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体系,厂区内除建筑物及罐体外,其余地面基本水泥硬化,未硬化部分,种有草、树等植被进行绿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已完成验收备案(舟水保验备[2024]31号)。 |
| 1 | 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配置专业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稳定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性排放;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按要求建设防火堤及废水事故应急池,针对性落实溢油和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防范措施。 | 企业建立健全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项目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按公司管理要求对各类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做到常态化;本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7月13****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30902-2026-037-H,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设置有防火堤、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及废水事故应急池,配备有应急处置物资。 |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燃油锅炉烟气处理、食堂油烟废气处理、危废暂存库均依托南岛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燃油锅炉烟气处理、食堂油烟废气处理、危废暂存库均依托南岛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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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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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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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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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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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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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