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壮族自治区国土厅关于**县2014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国土批函〔2014〕947号)土地征收工作及建设用地的需要,********社区居委会陈茶第一、第二、第三、****小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对项目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县陈茶古镇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居委会陈茶第一、第二、第三、****小组。(具体范围以征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五、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6〕8号)、《****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河政办函〔2026〕9号)和《****关于印发**县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环政发〔2023〕19号)等文件的规定拟定(如有新规定发布,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二)安置方式:本次土地征收所涉及农业人口均耕地低于0.3亩按《****关于印发**县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环政发〔2022〕40****基地。
(三)社会保障:按照《**壮族自治区被征收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6〕46号)、《**壮族自治区被征收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桂人社发〔2017〕23号)、《**壮族自治****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壮族自治****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对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58号)等现行政策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落实相关费用。
六、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征地风险评估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并同步开展征地风险评估调查和测评工作,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村委会、农户、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居委会)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社会风险评估完成后,****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组织自然**、财政、农业、林业、人力**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八、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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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