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工业化循环水水产(凡纳滨对虾)养殖项目

审批
安徽-宿州-砀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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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8-13

项目名称 **县工业化循环水水产(凡纳滨对虾)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县朱楼镇陈寨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577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栓
联系人 陈栓 联系电话 159****5295
项目投资(万元) 19500.73 环保投资(万元) 1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9-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5 内陆养殖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流转设施用地100.00亩,总建筑面积57700.00平方米,其中养殖钢构大棚48000.00㎡、库房1000.00㎡、管理用房1200.00㎡、配套用房500.00㎡、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3000.00㎡、中央水质调配站3000.00㎡、病害隔离消杀区500.00㎡、固废及生物废料无害化处理区500.00㎡,配套购置单条养殖设备40套、恒温温控系统设备10套、标粗淡化生产线设备6套、淡化育苗循环水设备1套、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成套设备1套、实验室及检测设备1套、液氧系统10套、配套道路、绿化、给排水、变配电、消防、采暖通风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项目配套完善的循环水处理系统,通过微滤过滤、生物净化、臭氧消杀、恒温调控等工艺实现水体闭环循环、重复利用,大幅提升水体利用率。日常仅根据损耗进行微量补水,全程无废水直排,从根源杜绝养殖尾水污染风险,保障区域水环境稳定。
固废 环保措施:
①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和各类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②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应当硬化,配置相应的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③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偷倒、乱倒;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车轮带泥,不得遗撒、泄漏;⑤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督促运输单位在清运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或委托专业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做好沿途的污染清理工作;清运过程中造成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⑥生活垃圾应袋装,集中后环卫部门代为收集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①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加强管理,控制同时作业的高噪声设备的数量。②施工机械噪声往往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和高强度等特点,对于此类情况,一般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的方法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或对各种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加以适当调整。③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声源,要求施工队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④考虑到项目施工期间工地来往车辆行驶可能会对沿途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本评价建议工程施工材料运输应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扰民。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同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需进行夜间施工作业,需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并告知周围居民,取得当地居民的谅解和支持。⑥项目区范围内的敏感点拆迁后,方可对其周边进行施工,以防施工期噪声扰民。
承诺:**** 陈栓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栓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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