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对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172万吨/年焦化厂综合污水扩容扩建分盐零排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运城-河津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开发区 拟对****172万吨/年焦化厂综合污水扩容扩建分盐零排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3 09:5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审批局对****172万吨/年焦化厂综合污水扩容扩建分盐零排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615

通讯地址:****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043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72万吨/年焦化厂综合污水扩容扩建分盐零排放项目

**省运****开发区

****

******公司

****拟投资635万元建设172万吨/年焦化厂综合污水扩容扩建分盐零排放项目

1、废气:

干燥、包装废气:硫酸钠及氯化钠结晶盐产品干燥包装及杂盐干燥包装产生的颗粒物各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共两套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根 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地坪冲洗****处理站酚氰废水处理系统;循环水、树脂再生排污水、膜清****处理站清净下水中水回用系统,不外排。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设置在室内,加强绿化。

4、固废:

厂内设垃圾箱集中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至公司现有煤场配煤;

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

蒸发结晶杂盐:首先进行固废属性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废处置要求进行处理;如果不属于危险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废膜:废超滤膜及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

废机油及废油桶:****处理站现有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